昌图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防止返贫致贫监测
对象识别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公告
2 0 2 2 年 第 6 号
依据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辽委农领 发[2021]1号)文件要求,按照监测程序经村民主评议、镇审核上报、 县直各有关部门比对筛查,确定将八面城镇等33个镇,117户238 人识别为防返贫监测对象,自2022年11月起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 信息系统管理并进行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同时,按照监测程序经村 民主评议、镇审核上报,在已有监测对象中,对137户257人进行风险消除。
现予公告
监督电话:024-758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