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宝政发〔2023〕8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昌图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昌防指发[2023]1号文件精神,把我镇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动物免疫质量 ,消除疫情隐患,促进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宝力镇2023年动物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镇动物防疫工作,昌防指发[2023]1号文件为指导,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建立镇、村、所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前提下,群策群力,全面完成动物强制免疫任务,为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
这次动物防疫工作由镇政府组织管理,镇畜牧站组织,动检所现场监督,村委会具体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操作,畜禽养殖户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强制免疫工作。
三、防疫项目
按照上级要求,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仍然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狂犬病等五项强制免疫项目为主,对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炭疽、新城疫等,进行全面免疫。养殖户必须履行动物强制免疫义务。接受县、镇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疫病监测、饲养数据的统计和其他疫病的防治工作,养殖户按照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免疫。
四、时间安排
按照县里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对养殖户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固定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推进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鼓励所有养殖户参加先打后补工作。2023年1月1日开始,我镇对符合《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辽动卫发[2007]119号)规模标准且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场,不在供应政府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集中免疫时间为;春季动物免疫从2023年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秋季动物防疫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全年每月第二周为固定补免周。
五、强制免疫指标及标准
强制免疫要在“应免尽免,不留空挡”,免疫效果达标的前提下,建立强制免疫档案和疫苗台账、填发强制免疫证明、佩戴、佩发免疫标识,一畜一标,记录好标号,并实现免疫密度100%、免疫档案建档率100%、免疫证发放率100%、疫苗台账记录率100%、免疫标识佩戴、佩发率 100%、免疫回执填写率100%、免疫督查率 100%、免疫抗体监测率 100%。
六、防疫要求
- 加大宣传力度。镇、所、村要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利用有线电视、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养殖户知法、懂法、守法,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一个良好的依法防疫氛围,最终实现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2、成立组织。成立宝力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组长黄超(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刘国林(副镇长),成员:马明卓、郭武、梁宏波、李文春、张亚刚、刘立博,各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村防疫员。镇动物防疫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马明卓担任。
3、结合防疫,各村要进行一次畜禽存栏量普查,各户畜禽统计表必须真实准确。
4、确保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强制免疫完成后,春季防疫4月30日至5月5日、秋季防疫9月30日至10月5日为全镇统计报表时间,村级防疫员具体负责报表工作,将免疫档案、统计表上报到畜牧站。
5、确保疫情报告及时。村级防疫员是各村动物疫情报告员,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向畜牧站报告,配合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做好疫病的应急防控工作,尽最大努力将疫情扑灭在疫点上。
6、全面开展防疫大消毒活动。4月10日、10月10日为我镇环境大消毒日。环境大消毒工作由镇政府组织管理,畜牧站、动检所具体负责实施。
7、病死畜禽处理。对道路两侧和屯内的病死动物及时排查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8、防疫督查。集中强制免疫期间,镇动物防疫领导小组对各村进行随机检查,进行打分评比,每村抽查2个组,每组抽查 15 户。对防疫工作漏项,没有达到防疫标准的,取消村干部防疫的阶段工资,取消村防疫员资格。
七、奖惩措施
在动物防疫工作上,各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并由一名专职干部牵头。对动物防疫工作,制定村干部阶段工资。对达到防疫密度要求并验收合格的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阶段工资为2000元,其他定工干部、误工补工干部按比例享受。如一旦因人为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疫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昌图县宝力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