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宝政发〔2023〕16号
为切实做好稳定生猪生产和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按照昌农委办发〔2023〕9号文件——《关于印发昌图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宝力镇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补贴对象
补贴范围为宝力镇辖区内2023年八月末所有能繁母猪养殖户,并且使用良种精液(含猪冷冻精液)生猪养殖场(户)。补贴品种包括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等优良猪品种,猪精液来源要符合《畜牧法》相关规定。对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所用的良种公猪精液(含冷冻精液)必须来源清楚,使用劣质种公猪精液或采用本交配种的能繁母猪,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及时限
对宝力镇区域内能繁母猪养殖场(户)使用良种猪精精液开展人工授精(含猪冷冻精液)的能繁母猪进行补贴,每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将根据我县通过验收符合标准的能繁母猪头数来确定,每头补贴最高不超过80元。补贴项目从2023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结束。
三、项目实施
1、项目申报及时间。由村里在“两委”班子中指派1人和村防疫员一同在村部等候农户自行申报。由养殖户提供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信用社一卡通复印件到村部自行申报,填写附件1(昌图县2023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申报表)和附件2(昌图县2023年生猪补贴能繁母猪配种登记表)。申报时间8月25日起至8月31号结束。
2、头数核实及公示。附件1和附件2填完上报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协调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对生猪养殖场(户)申报参加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头数进行核实,留存核查材料及核查时的影像资料。保证补贴头数真实准确。入户核查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核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5日。核查验收后,镇政府将对核查结果在村级活动场所和镇有线电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结束,公示5天。
3、建立档案。项目内养殖场(户)、镇政府做到“纸质档案留档,电子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至少保留15年。
项目内能繁母猪养殖场(户)建立的档案主要包括:
(1)《昌图县2023 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数量申报表》(附件1), 必须是公示通过的纸质版(签字);
(2)《昌图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配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
(3)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内,能繁母猪养殖场(户)建立的档案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全面、清楚。档案一式两份,其中业主留存一份,上报镇政府一份。
镇政府建立的档案主要包括:
(1)项目内能繁母猪养殖场(户)上报的所有纸质档案(签字);
(2)镇政府对项目内能繁母猪场(户)建立的电子档案;
(3)镇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的《昌图县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汇总表》(附件2),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4)核查时的材料及影响资料。
(5)镇政府公示等其他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6)镇政府对项目内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的验收材料。
(7)项目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宝力镇2023 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领导,确保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
宝力镇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黄 超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刘国林 副镇长
成 员:郭武、马明卓、梁洪波、李文春、张亚刚、刘立博
镇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全镇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制定《宝力镇2023 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
2、做好政策宣传。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让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项目监督。要强化监督管理,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责任人负责。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骗取补贴行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项目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4、做好项目的总结。项目结束后,要全面细致地整理相关档案,做好存档备案,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接受上级部门监督和检查。
昌图县宝力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