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来源:昌图县八面城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06-07

  八政发〔2023〕16号

  关于开展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4·18”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安委会及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全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六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化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力争实现“三个压实、六个确保、一个杜绝”的具体目标。

  “三个压实”:一是压实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压实各村(社区)的属地责任;三是压实行业部门的属事责任。

  “六个确保”:一是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二是确保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三是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好使好用;四是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五是确保消防培训演练全面有效;六是确保火灾应急救援处置到位。

  “一个杜绝”: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重点排查范围

  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覆盖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三类场所:一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劳动聚集型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三是“九小”场所、居民小区、施工工地等火灾多发场所。对反复出现问题、长期未根治的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二)重点排查事项

  1.各村(社区)及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层面

  (1)各村(社区)是否及时传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

  (2)各村(社区)是否深入落实《八面城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村(社区)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分管消防工作的同志是否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专题工作;是否定期开展分管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工作。

  (3)是否对辖区职能交叉存在监管盲区的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风险界定,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4)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是否依法编制修订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需包含并明确消防工作任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是否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2.企业单位层面

  单位是否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专业消防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技术服务机构履职情况。是否具备从业条件,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保养,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是否指派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3)消防控制室值守情况。是否落实每班至少2人持证上岗的值班制度;通过现场模拟火警,检查值班员是否掌握“119”报警要求,是否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是否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抽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核实值班记录填写的准确性、及时性,核实单位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4)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定期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记录是否保存完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安全疏散设施使用情况。抽查日常检查巡查记录,查看是否按照要求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抽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是否及时维修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6)防火巡查检查开展情况。是否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高层公共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是否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是否进行白天和夜间防火巡查。

  (7)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是否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是否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是否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8)用火动火安全管理情况。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是否按照危险场所等级采取具体的防火防爆措施;进行动火作业的,是否严格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实施动火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从事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特殊岗位资质;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其他有关要求按照《人员密集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执行。

  (9)灭火救援准备情况。查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应急组织机构,是否确定承担通信联络、灭火、疏散和救护任务的人员及其职责,是否明确报警、联络、灭火、疏散等处置程序和措施;高层建筑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要素综合演练,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是否能够实际出水。

  三、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共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

  1.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细化检查内容,提出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按照方案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对照各部门、单位、村(社区)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及时研究解决自查发现的问题。

  3.各类企业单位要全面排查自身火灾隐患,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逐项整改销号。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

  1.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规定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巡查督导阶段(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

  1.镇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各单位、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

  2.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成立督导组,对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

  1.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复核、验收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2.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总结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体报告,报县安委会。

  3.县安委会将于10月中旬前,对各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2023年度镇政府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如在考核中影响我镇考核成绩的镇直各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这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要把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全镇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加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全面组织推进,坚决扛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三)注重工作实效

  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组织消防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通过大排查大整治真正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提高消防安全本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举报核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

  镇直各部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动员引导广大职工干部和社会公众全员参与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联 系 人:郭建军

  联系电话:15104106565

  昌图县八面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