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识别的公告
2024年第6号
依据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辽宁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辽委农领发[2021]1号)文件要求,按照监测程序经村民主评议、镇审核上报、县直各有关部门比对筛查,确定将宝力镇等九个镇10户22人识别为监测户,自2024年6月起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并进行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
现予公告
监督电话: 024-75816602
(此件公开发布)
昌图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