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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鴜鹭树镇2024年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昌图县鴜鹭树镇 时间:2024-08-29

  鴜鹭树镇2024年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鴜政发〔2024〕 14 号

  各村、企事单位:

  为保障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法》、国务院《破坏性突发性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指导原则:

  1、鴜鹭树镇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立足于预防突发性事件,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突发性事件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2、根据突发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灾害程度、救灾规模,分为应急反应、一般破坏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反应、严重破坏性突发性事件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反应三种情况。

  3、上级发布突发性事件预报后,本镇即进入应急期,发生

  突发性事件后即进入应急期。在应急期,镇内应急指挥机构必须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按照本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二、鴜鹭树镇应急基本情况

  1、应急机构:

  总指挥:史国鹏党委书记

  孟祥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于敏主管副镇长

  周世宏副镇长

任娜

副镇长

成员:

王雨波魏恒孟令伟孙亚先李玉国李维丹

政法委员

负责交通工作负责工业工作负责农电工作负责政府工作负责应急工作

  2、交通情况:此路树镇所属各部门、上级驻镇单位皆有车辆,各村均有交通工具,能满足应急征调需要。

  3、通讯情况:广播、有线电视已覆盖全镇,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固定电话:75530024(保持24小时畅通),各村党支部书记电话即村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4、卫生情况:全镇有中心卫生院1所、村卫生站14个。

  三、突发性事件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应急救灾专班,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领导,镇党政班子成员、党办、镇属各部门、上级驻镇有关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应急救灾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和工作内容是:

  1、制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或突发性事件应急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和落实。

  2、根据国务院确定的突发性事件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市县政府确定的突发性事件危险区及突发性事件短期预测预报结论,制定和部署突发性事件异常现象监测、突发性事件灾害预防、救灾与重建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3、根据突发性事件发展趋势,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通知各村委会,做好突发性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4、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适时宣布本镇进入应急期和应急期的起止时间,需延长应急期时,报请县总指挥部批准后,通知全镇。

  5、一般破坏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立即宣布启动本预案。应急专班成员立即到镇政府报到,镇党委、政府立即进入救灾现场,按县总指挥部的指示,及时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研究制订救灾计划及对策措施。

  6、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立即指挥各工作组、各抢险救援队奔赴灾

  情现场抢险救灾,组织灾情调查人员立即奔赴灾区开展各项灾情调查,并尽快向县总指挥部报告动态、灾情救灾情况,请示救灾的紧急问题,同时发布和落实各类稳定社会保障措施。

  7、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储备,指挥急需用品物资调动,根据灾情、镇内救灾力量和救灾物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县或邻近乡镇给予援助。

  8、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9、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或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应急专班下设办公室及、灾害评估,交通运输、通讯和应急恢复,抢险救灾,灾民转移安置、物资供应和后勤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医疗、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防、生产自救、灾后重建,宣传报道八个现场工作组。

  1、办公室设在党办,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联系电话75530030。主任:党委副书记贾波、纪委书记陈靖波;副主任:党委秘书孙彪;成员:办公室全体成员和临时抽调人员,职责和工作内容: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随时与县总指挥部、县突发性事件局和各现场工作组、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2)协调指导救灾指挥通讯系统的运行。

  (3)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各级

  导对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镇救灾总指挥部的指令。

  (4)撰写有关报告,经政府审核批准,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通告,编写、印发救灾简报。

  (5)组织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沟通上下级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6)处理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监视、灾害评估组组长:副镇长于敏,副组长:李维丹,成员:贾宝辉、孟令伟、何颖等,职责和工作内容:

  (1)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配合县突发性事件部门迅速核准时间、地点、趋势。

  (2)严密监视动态,并提出实施应急预案的对策措施,上报总指挥部。

  (3)派出突发性事件现场考察组,收集灾情,进行初步快速调查统计,协调和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灾害损失评估。

  (4)编写速报和简报。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灾工作。

  3、交通运输、通讯和应急恢复组,组长:人大主席王春磊,副组长:副镇长,成员:孙彪、周立华、魏恒,职责和工作内容:

  (1)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干线道路畅通和辖区内的道路正常交通秩序。

  (2)负责调动和征集救灾车辆,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

  伤员及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尽快抢修辖区内遭受破坏的重要水利、供水、供气设施,以及电力、通讯设备和线路。

  (4)根据需要布设临时通讯、供水、供电应急网点。

  (5)消除基础设施隐患,尽快恢复其功能。

  4、抢险救灾组,组长:武装部部长栾春雨,成员:镇机关应急分队、各村民兵连,职责及工作内容:

  (1)调派民兵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国家重要财物、文物。

  (3)运送救灾人员和救急物资。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5)负责火灾的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5、灾民转移安置、物资供应和后勤生活保障组,组长:副镇长于敏,副组长:王旭宏,成员:孟令伟、张英辉,职责和工作内容:

  (1)做好灾民的转移安抚和死难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2)做好救灾物资、器材、生活急需用品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协调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

  (3)提出并经镇政府批准后,向上级政府申报救灾经费请求援助计划,协调上级救灾物资、资金的到位、安排、调运;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接收、

  登记、统计外援单位和外援物资。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及时调整和发放救灾物资、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统一管理救灾资金,监督指导救灾物资、救灾款的发

  放。

  (5)安排落实各相关部门到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后勤相关问题,为外援部队、外援单位提供可能的生活方便。

  6、治安保卫组,组长:政法书记王羽波,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徐光华,成员: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职责和工作内容:

  (1)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确保要害部门、重点单位安全。

  (3)维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火灾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4)管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应急期间不出现问题。

  7、医疗、卫生防疫组,组长:分管卫生的副镇长任娜,副组长:中心卫生院院长李彦军,成员:中心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公室、各社会医疗机构,职责和工作内容:

  (1)迅速组织医务小组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站。

  (2)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3)组织、指挥救护现场及救护医疗站的医疗救护工作,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组织实施灾区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8、次生灾害预防、生产自救、灾后重建组。组长:副镇长周世宏,副组长:李玉国、孟令伟,成员:科技、科协等部门,

  职责和工作内容:

  (1)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危害。

  (2)组织恢复生产,学校复课,保险及时理赔。

  (3)提出灾后重建计划,协调申请上级重建补助,积极自

  筹经费,组织开展重建。

  9、宣传报道组。组长:党委副书记贾波,成员:祥银平、李培刚、李文娟,职责和工作内容:

  (1)负责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平息和澄清突发性事件谣传或误传。

  (2)负责救灾期间政策、法规宣传。

  (3)报道救灾期间的各类典型事迹。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布新闻、信息。

  (5)负责灾情的录像、摄影等。

  四、基本要求

  (一)鉴于破坏性突发性事件的特殊性,镇救灾工作实行第一到位指挥负责制。即:首先到达指挥位置的指挥部成员行使总指挥权,负责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待总指挥到达后,负责说明已

  进行的指挥调度情况,并移交指挥权。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先到镇政府报到,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突发性事件现场。

  (二)进入各工作组、指挥部成员单位、外援单位、救灾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以及仪器、装备、物资、车辆等,必须先到现场指挥部报到,服从统一调动,在突发性事件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向镇总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突发性事件现场。

  (三)灾情由上级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或镇总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突发性事件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

  (四)各村设立救灾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地区救灾工作。

  1、各村分指挥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辖区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2、各村分指挥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建地方救灾应急救援分队。同时,以村委会为单位组建应急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宣传员(宣传教育)、治保员(治安防火)、卫生员(医疗救护)、疏导员(疏散)、联络员(通信报警)等,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救援行动。

  五、附件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鴜鹭树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