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发【2023】 号
朝阳镇关于做好2023年秋冬季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及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达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要求各村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杜绝重春防轻秋防的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仔细分析、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责任制,细化森林防火工作
措施,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地块,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体系由村到林木经营者、护林员、农户。各村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认真检查落实,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和扑火队伍,组织表要上墙,配置必要的扑火工具,特别是要落实森林经营者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的森林防火责任。
二、多项举措,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各村要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深入村、组、入家入户,切实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在春季森林防火宣传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宣传,要加强农田秸秆清除工作,特别是对“小开荒”地,林缘地块的秸秆清理务求干净,各村要对森林经营者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对其经营的林地内蒿草等可燃物进行清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严管火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要求各村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打击力度,通过张贴公告、村组干部到农户家中宣传告知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秸秆禁烧的重大意义,使之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行为,实现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加大秋季农事活动和林间墓地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重点防范,死看死守,要做到山有岗、沟有卡、村有哨,做到见烟有人查、违章有人罚。各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切实承担起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加强巡护、严管火源,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各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漏洞必堵、隐患必查、责任必究”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工作失职、擅离职守、不负责任的人员,要依法给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投入,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工作
各村要加大投入,要求每个村建立50人扑火队员,人手一件扑火工具,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工作,在扑火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坚决禁止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各村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制度,村、组干部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按照归口逐级上报的原则,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024-75100003)上报火灾情况并积极组织扑救。
五、严防严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六不准》,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巡护力度,拉网式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并立即整改。对坟头、墓地集中的区域要专门看守,对痴、呆、傻、幼人员要设专人监管。建立健全火源管控的长效机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期的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朝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