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政发【2023】3号
各村民委员会:
为提高我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完成昌图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大四家子镇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100%。组织落实畜禽粪肥还田工作。持续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和使用,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实施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项目
各村民委员会组织落实冬春季节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工作。4月5日前,将《昌图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至镇政府。项目实施地块要体现出组织性,要求集中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播撒有机肥和黑土地保护与利用项目播撒堆沤肥还田面积不得纳入项目。各村要将实施地块的现场照片、坐标、面积、实施明细表(各户)存档,同时上报镇里统一存档。
(二)逐步建立粪污利用机制
组织养殖场(户)就近与有机肥厂、粪污收集经济人、种植合作社(大户)签订粪污处理协议,实施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由于我县土地耕种收及作物生长时间条件限制,春播到秋收期间(5—10月)无法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工作。请各村加强此期间产生的畜禽粪污的管理,开展多样化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机制。一是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谁养殖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指导养殖场(户)将养殖产生的畜禽粪污自行存储、处理。二是充分发挥种植合作社(大户)作用,遵循“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的原则,建立起以种植合作社(大户)为主体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机制,打通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三是发挥基层村委会的引导和服务“三农”作用。加大对农村养殖散户的管理,禁止粪污直排,杜绝粪污乱倾乱倒行为。引导粪污集中堆放,粪污收集点的粪污达到堆放量上限时,及时由种植合作社(大户)或有机肥厂集中处理。四是整镇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2年我镇完成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各村要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建设的项目用于处理畜禽粪污。我镇将项目运行情况纳入对各村年末考核。
(三)持续推进“一户一策”、“一户一档”工作
各村要严格按照《大四家子镇关于印发昌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大四政发〔2021〕23号)要求,落实属地政府责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一是按照“一户一策”原则,根据粪便、污水产生量,指导养殖场(户)建设科学适用的堆粪场、污水存储池,购置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等。二是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还田利用。匹配与养殖量相对应的畜禽粪污消纳土地数量,说明畜禽粪污去向和数量。按照“一户一档”原则,指导养殖场(户)及时科学建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附件2)。要求上报粪肥还田明细必须与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相对应。
(四)做好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的管理
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重点流域畜禽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21〕7号)、《昌图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二〇一八年发布)文件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的管理。要严格控制禁(限)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的养殖规模,不得新建和扩建养殖专业户以上的规模养殖单元。被市、县列入整改范围的,要按照要求在时间节点前完成整改任务。对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能达到要求的养殖场(户),依法予以关闭。
附件:1、昌图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
2、昌图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明细表
3、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昌图县大四家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