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镇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一条 为明确我镇消防安全管理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镇长是镇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责任,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全镇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全镇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各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一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 分管消防工作的政法委书记是全镇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派出所是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杨亮同志为部门负责人,王卫东等人为专职消防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定期召开重点单位责任人会议,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
4、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具体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5、具体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改正。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
6、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8、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本部门制定、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 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3、制定本部门防火检查和巡查的要求,确定防火检 (巡)查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做好检(巡)查记录,对于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改正。难于改正的,及时向消防归口职能部门报告;
4、管理维护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专人专管,始终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 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 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提出奖惩意见。
第七条 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管理规定,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火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 成员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每月对本单位进行 防火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消除。
第九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与各部门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大洼镇人民政府
大洼镇消防救援大队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