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政发〔2023〕4号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非洲猪瘟等重大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春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按照昌图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求,3月1日至4月15日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普通牛羊布病实行强制免疫(申报布病免疫的奶牛企业自行免疫,不纳入先打后补项目)。动物群体免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技术培训和物资准备。集中免疫前,各村要对村防疫员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避免造成疫苗浪费或发生免疫副反应等情况。提前对储藏疫苗的冰箱、冰柜等开展检查,确保疫苗冷链系统正常运行。
(二)切实做好集中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程序化、散养户集中与每月固定补免相结合的免疫方式。免疫后填写免疫卡、免疫档案,规模场(户)可实行“一批一证”。鼓励、引导规模养殖场户自行免疫,做好疫苗申领和发放,做到帐物相符。
(三)全面推进先打后补。符合《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辽动卫发〔2007〕119号)规模标准且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场,不再供应政府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先打后补”,规模场“先打后补”需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使用辽宁省动物卫生信息追溯平台强制免疫疫苗直补信息管理模块进行申报。
(四)强化免疫效果监测和疫情预警。免疫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免疫效果不达标的,分析、查找原因及时补免。
(五)加强免疫监管。对养殖场(户)强制免疫情况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将强制免疫与检疫工作挂钩,对未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或不在有效保护期内的不予受理检疫申报。
(六)集中开展消毒活动。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各村统一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类场所以及运输工具实施集中清洗消毒活动、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春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村负责组织辖区内春防工作:县动转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免疫技术指导、效果评价、档案管理、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落实报告制度。春防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各村要指定专人及时向镇畜牧办报告免疫信息。由畜牧办整理后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建点督导机制。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督导,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对据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或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4月下旬开始,要迎接县重大动物技病防治指挥部对我镇春防开展情况的督查。
后窑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