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
根据《铁岭市医疗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铁医保〔2023〕48号)《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铁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铁岭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告》(2023年第1号),按照近期昌图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安排,决定开展我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及待遇等待期
(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2月29日。(我镇要求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4年度保费的,自缴费之日起90天之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4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外人口)给予60%定额资助。具有多种身份的人员,按照可享受的最高标准给予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参保缴费对象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普通高中、中小学在校学生以及幼儿园儿童。
(二)具有本地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三)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外人口)等困难群体;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等。
(四)取得本镇居住证,并在户籍所在地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非从业人员。
(五)按相关规定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人员。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使用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柜面直接缴费,以及银行各电子渠道、辽宁移动办税APP、微信、支付宝、辽事通等方式完成缴费。
(一)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二)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一社保缴费
辽宁移动办税APP一个人办税一社保
(三)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中国银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盛京银行、锦州银行、招商银行、铁岭银行。
五、参保登记
(一)普通居民、外县持有我县居住证的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儿童)不受户籍限制,按照所在行政区划可由学校配合县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申报核定、信息变更及缴纳保费等参保缴费事宜。
(三)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外人口)等人员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等人员由县民政局统一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等贫困群体参保,从身份认定之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四)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父母户口在外地的还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
六、职责分工
(一)各村职责:要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宣传、信息归集和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政策户户知晓、人人知情,确保完成2024年度参保缴费绩效考核指标工作任务。
(二)镇医保办负责新增人员系统录入、信息修改、审核推送。
(三)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职责:要保障费款一日一结、及时入库,定期向县税务局、县医保局提供缴费明细,做到费款和明细一致。在征缴过程中,如果征缴软件系统出现问题,要及时做好沟通、协调、解决工作。
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铁岭分公司继续开展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缴费工作可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同步进行(每人40元)。
八、注意事项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不得重复报销。参保缴费工作结束后,对参保人员进行数据比对,对不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取消其参保资格。如发现故意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相关人员除追回报销所得外,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数额较大的移送司法机关。
后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