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农保乡镇办理流程

来源:昌图县金家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9-19

业务经办流程

一、参保登记

参保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现场办理。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录入系统并填写《登记表》,加盖公章(本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注:新参无需提供社保卡复印件,系统上录入新参信息后,不用等待复核,即可去银行签约。

二、信息变更

1、参保人员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由村(居)协办员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填写《变更登记表》(表2),由参保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2、参保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号变更时,由村(居)协办员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填写《变更登记表》(本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需派出所或公安局提供的变更证明),

三、个人缴费补缴

1、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分为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对应政府补助40元、50元、70元、100元、120元、140元、160元。

2、各镇劳动保障所应每年年底生成下一年到龄领取人员名单,村协办员应提前通知需要补缴的人员办理补缴手续。

3、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需由村(居)协办员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与纸质版汇总表一起每月定期报送中心留存。电子汇总表各乡镇自行留存。

四、待遇申领

1、乡镇劳动保障所每月应对所属范围内到龄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内容留存入档)

2、乡镇劳动保障所每月应为到龄新增人员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核实姓名、身份证、社保卡是否一致,并在系统进行待遇初审,

五、死亡注销

1、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2、每月初中心下发县火化表,由乡镇劳动保障所协同村协办员核实数据中人员是否死亡,确认死亡的人员,村(居)协办员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通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信用社个人存储卡或折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并在系统进行初审,3、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职工退休待遇审批表到户籍地镇劳动保障所提出注销申请,填写《承诺书》,并在系统进行初审,

六、补发及勘误

1补发:乡镇整合需补发人员的数据,于每月8号前通过邮箱以电子表+电子照片形式上报至中心审核。纸质版补发名单盖公章8号前送达。

2勘误:每月回盘后,中心下发发放失败勘误数据,各劳动保障所首先要做待遇暂停处理。并整合数据于下发当日报送电子表、电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更改数据复印件。

六、待遇资格认证

1、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规范化管理,实现城乡居民足不出户完成养老保险生存认证,有效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按照市、县相关要求,我县人社部门以自然年为周期,每年认证两次,上半年从11日至630日,下半年从71日至1231日,在全县各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请各镇认真组织实施。

2、采取自助认证和社会化服务认证相结合的多元化认证方式。各镇劳动保障业务人员负责对村(社区)组长,协办员进行生存认证工作指导和培训,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顺利进行自我认证。对于特殊群体要实行上门认证;对于无法通过手机APP方式认证人员,由各镇工作人员统一进行登记认证,保留认证电子影像资料,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手工认证。报送时间每月28号。

3昌图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根据各镇认证的相关上传情况汇总上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将按月进行通报,列入2023年终考核项,要求分别在6月底、12月底两个认证阶段认证率应达到100%(县区中心不定时比对大数据协助各镇认证)。对于6月末、12月末前两个认证阶段未认证成功的待遇领取人员,昌图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将下发数据由各镇经办机构对其进行暂停待遇发放,直至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后,再恢复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