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图县马仲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11
马政发〔2024〕11号
马仲河镇关于印发《马仲河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镇直各部门:
现将《马仲河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党支部、镇直各部门、结合本地区、分管行业领域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昌图县马仲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仲河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的通知》(辽安委办〔2023〕95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走细,进一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攻坚期间反映出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燃气全链条安全监管,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把隐患当成事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的通知》(辽安委办〔2023〕95号)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复盘行动,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要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紧盯重点场所、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自2024年1月5日起至3月20日结束。重点任务由镇、村两级专班统一推进,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按镇专项整治方案分工落实。重点推进以下任务。
(一)推进排查整改复盘工作
抓牢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最基础环节,坚决落实全覆盖、无死角、起底式的专项整治要求,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用全签字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用全建档推动问题追溯。推进全覆盖、全签字、全建档,避免专项整治有盲区、有死角、责任悬空、责任难以追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二)推进“瓶、灶、管、阀”等不合格产品“清零”
1.用户端“清零”,使用燃气用户特别是人员聚集的餐饮企业商户、机关单位和企业食堂、洗浴场所食堂等不合格的“瓶、灶、管、阀”要全部清零。
2.输送端“清零”,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深入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周边道路等关键区域,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等形式,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从事燃气道路运输、运送“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推动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全面规范达标
1.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整合,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又无法完成限期整改的,一律关停,取消燃气经营许可和充装许可。
2.重点检查燃气经营、充装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各类从业人员配备;供用气合同和入户安检等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定;治安反恐安全防范要求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开展;压力容器、公用燃气管道等检验检测;各类燃气场站设施设备防火间距不足、私自改扩建、设施设备老化等情况;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等行为;以及充装“黑气瓶”、使用“万能枪”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推进燃气安全防护“四件套”等装置安装工作
全面摸清全镇、(特别是独居老人)燃气用户的底数,完善全镇用户(特别是独居老人)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下大力气推进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燃气安全防护“四件套”的安装,特别是“老年用户、出租房”等,做到应安必安;
(五)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含租赁)涉及使用燃气的机关食堂、锅炉房等场所,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紧盯已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是否做到全覆盖,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治质量是否达标,做到不留盲区死角。
三、工作安排
统一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分为12个督导小组配合12个村党支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各自领域内的燃气用户开展全覆盖排查,逐户建立检查台账、整改台账,每星期二上报本村排查整治进度上报检查、整改台账,确保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班及各村的具体工作方案,要体现细化、量化、网格化。要坚持目标导向,逐项明确工作开展方式方法,确保复盘行动工作成效。要强化对洗浴场所食堂、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含租赁)涉及使用燃气的机关食堂、锅炉房,企业食堂等燃气使用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前期未纳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平台的要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逐户建立检查台账、整改台账,确保闭环管理,消除空白区。
1、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问题不断深入、细致的开展排查,切勿走过场,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要延伸到最小单元,具体点位。
2、坚持目标导向。确定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做到可追溯、可考核、可问效,细化工作流程和制度,摸清各类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3、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问责机制,机制要切实有效,逐级压实责任,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身上。
4.保证工作质效。坚决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用全签字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用全建档推动问题追溯。在全覆盖、全签字、全建档的基础上,还要全留痕,即:对发现的问题拍照留痕,整改完成后再拍照留痕,前后对比照片全部存档,通过全留痕保证工作真落实、问题真改正。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瞒报、虚报、漏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加强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发动机关干部、各村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复盘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长期未发生燃气事故的先进地区,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
五、马仲河镇燃气工作“复盘行动”专班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名单
组 长:何 江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张 健 副镇长
张亚明 副镇长
张 楠 副镇长
朱 勇 一级主任科员
李金庆 派出所所长
唐 嵬 纪检书记
成 员:刘 洋 宣传委员
周永发 安监助理
张 帅 城建助理
王 聪 交通助理
刘泽盟 卫生助理
沈国儒 财政所长 民政助理
各村支部书记 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朱勇同志担任。
1.行业检查意见书
2.整改报告
3.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
4.独居老人用户燃气用户台账
5.马仲河镇燃气排查整治机关干部包村督导小组名单
材料报送、业务咨询马仲河镇燃气工作专班办公室(安监站办公室)
联系人: 张帅、周永发 联系电话: 13030783675 18369991903
马仲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附件1:
马仲河镇燃气行业领域检查意见书
受检单位:
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情况:
检查意见: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马仲河镇专班燃气安全专项
整治整改报告
检查时间:
督 导 组:
整改结果:共检查燃气企业(农户) 家,发现问题 项,已整改 项,未整改 项(不能整改的要充分说明情况)。
1.**企业(农户):
发现问题 项,已整改 项。
问题1: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前照片(照片要详细表明问题):
整改后照片(照片要详细表明整改情况):
问题2: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前照片(照片要详细表明问题):
整改后照片(照片要详细表明整改情况):
2.**企业(农户):
问题1: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前照片(照片要详细表明问题):
整改后照片(照片要详细表明整改情况):
问题2: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前照片(照片要详细表明问题):
整改后照片(照片要详细表明整改情况):
3.**企业(农户):
……
……
附件: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问题台账
检查人员现场确认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
督导检查单位(督导组): 2024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县区 |
检查人员 |
检查人员所属单位(全称) |
受检企业(农户) |
发现问题 |
是否整改 |
整改期限 |
备注 |
1 |
1. |
1. |
||||||
2 |
2. |
|||||||
3 |
3. |
|||||||
4 |
… |
|||||||
5 |
2. |
1. |
||||||
6 |
2. |
|||||||
7 |
3. |
|||||||
8 |
… |
|||||||
9 |
3. |
1. |
||||||
10 |
2. |
|||||||
11 |
3. |
|||||||
12 |
… |
|||||||
… |
… |
… |
附件4:
马仲河镇独居老人用户燃气用户台账
序号 |
村别名称 |
姓名 |
用气类型(管道、瓶装) |
年龄 |
是否安装管道管道燃气“四件套”或瓶装液化气“三件套” |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 |
排查人员所属单位 |
附件5: 马仲河镇燃气排查整治机关干部包村督导小组名单 |
||||||||||
序 号 |
镇包村领导(组长) |
村 |
包村干部 (成员)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村负责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1 |
王 敏 |
一级主任科员 |
15941053288 |
程子村 |
吕奎勇 |
农业助理 |
18841063005 |
吕宏山 |
村书记 |
13591062488 |
杨海峰 |
统计负责人 |
13841052137 |
||||||||
韩志铁 |
畜牧员 |
15141019205 |
||||||||
陈丽芬 |
劳动保障工作人员 |
13464183132 |
||||||||
2 |
霍 超 |
副书记 |
15941048883 |
西大营村 |
李巩豪 |
政府办秘书 |
18341090005 |
韩立春 |
村书记 |
13841045479 |
王 晶 |
经营站会计 |
13464131945 |
||||||||
张博瑞 |
组织员 |
13322359111 |
||||||||
张 伟 |
执法队员 |
15904109199 |
||||||||
3 |
王天爽 |
人大主席 |
15141467555 |
庙沟村 |
丁国志 |
文旅广体 |
13372801697 |
孙 斌 |
村书记 |
13904104633 |
庄玮 |
卫生干事 |
13841085463 |
||||||||
郭洪杰 |
退役军人 |
13030783675 |
||||||||
刘春风 |
畜牧职员 |
15904112240 |
||||||||
4 |
张 健 |
副镇长 |
13904101683 |
南新立村 |
王 聪 |
交通负责人 |
15941021600 |
吴 喜 |
村书记 |
13470116468 |
杨永峰 |
交通干事 |
13591082244 |
||||||||
马冬雪 |
民政帮办 |
15804069579 |
||||||||
霍光大 |
执法队员 |
15904012477 |
||||||||
5 |
张 楠 |
副镇长 |
13700105233 |
革新村 |
张凤娟 |
水利工作人员 |
15842220181 |
马 冲 |
村书记 |
18341043999 |
刘泽盟 |
卫生负责人 |
15088815522 |
||||||||
谢 楠 |
经营站职员 |
13841035568 |
||||||||
田春雷 |
教育负责人 |
18741028865 |
||||||||
6 |
王文光 |
三级调研员 |
13464161865 |
北头道村 |
裴 敏 |
执法队长 |
13941006089 |
裴迎利 |
村书记 |
18641069086 |
张亚明 |
副镇长 |
13591015840 |
张 帅 |
城建助理 |
18369991903 |
|||||
周 闯 |
林业站长 |
13464104949 |
||||||||
马 洋 |
经营站职员 |
15541549685 |
||||||||
7 |
李宇辉 |
武装部长 |
13028272377 |
东大营村 |
汪立峰 |
武装助理 |
18741089299 |
翟铁丰 |
村书记 |
18841001122 |
张 也 |
农机干事 |
13591088212 |
||||||||
王丽荣 |
审计所长 |
13614907600 |
||||||||
王 成 |
财政职员 |
15541004496 |
||||||||
吕 宁 |
财政职员 |
|||||||||
8 |
邢 蓉 |
政法委员 |
18741006055 |
周家村 |
冯 荡 |
党办秘书 |
15898000326 |
富振英 |
村书记 |
18741054444 |
黄金融 |
司法所长 |
15214268366 |
||||||||
宁厚文 |
工会主席 |
13464133366 |
姜雪梅 |
司法干事 |
15241055099 |
|||||
杨海原 |
司法干事 |
|||||||||
9 |
冯竹雅 |
组织委员 |
15184141009 |
新城子村 |
刘中锋 |
执法队员 |
13941057521 |
郭海涛 |
村书记 |
13614102228 |
袁彩英 |
农机站长 |
13591086415 |
||||||||
焦与婷 |
组织员 |
13372932114 |
||||||||
白 冰 |
组织员 |
13841002645 |
||||||||
10 |
唐 嵬 |
纪检书记 |
15241071688 |
马仲河村 |
朱丽君 |
纪检干事 |
13614901871 |
王 俊 |
村书记 |
13470179992 |
赵凤燕 |
农科站干事 |
15164107123 |
||||||||
李 宏 |
三级主任科员 |
15141021055 |
史振琢 |
财政所会计 |
13504103069 |
|||||
杨 月 |
档案员 |
15141052011 |
||||||||
11 |
朱 勇 |
一级级主任科员 |
13841055505 |
汇源村 |
苗华友 |
环保助理 |
13898578558 |
吕凤文 |
村书记 |
13591049900 |
沈国儒 |
财政所长 |
13591096632 |
||||||||
周永发 |
城建助理 |
13030783675 |
||||||||
王 欢 |
劳动保障工作人员 |
15141089888 |
||||||||
12 |
王巍 |
统战委员 |
13358987398 |
南张家村 |
李诗朦 |
财政所现金 |
17541011913 |
朱 力 |
村书记 |
15042032888 |
邢 妲 |
财政所会计 |
13470115977 |
||||||||
刘洋 |
宣传委员 |
15041041899 |
姜植升 |
乡村振兴办主任 |
18740032558 |
|||||
张印 |
乡村振兴职员 |
13478789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