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发〔2024〕13号
马仲河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打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铁政办发〔2020〕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分类办〔2020〕1号)、辽住建村〔2023〕28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满足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以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农民主体、分类减量、长效管理为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创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新家园。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立足改善农村环境,造福农民群众,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借鉴优秀试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做法,在全镇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切实解决以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过程中不分类、运量大、处理难、成本高、效果差,以及由此产生的“垃圾围村”“垃圾围城”等问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最大限度降解分类可利用,村民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普遍増强,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二)具体目标。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的行政村要实现“四化”(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做到“五有”(有制度、有发动、有要求、有监管、有成效)。同时将垃圾分类减量同河流污染防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同步推进。
三、建设任务
(一)科学实施垃圾分类。各村结合各自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充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因村制宜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村实际的工作方法,不求“村村一面”,不搞“一刀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成两类,即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再将不可腐烂垃圾分成可回收垃圾、可燃烧垃圾、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处理模式则为“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
具体处理办法:撤除传统的搁置村头巷尾的铁皮垃圾箱、水泥垃圾池,从根本上杜绝村民以往将各种成分复杂的垃圾投入箱、池的陈年陋习,把握就近原则,就近就地处理,能不出门的不出门,能不出院的不出院,能不出村的不出村,将垃圾出口化繁为简,从根本上降低垃圾清运、处置投入。一是易腐垃圾,包括厨余垃圾、畜禽粪便、草木灰等,可在各家房前屋后沤粪池堆肥或由村统一收集到沤粪点沤粪,用于还田;二是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书本、饮料瓶、废铁等,由各户存储,镇负责统筹协调好本地现有的废品回收资源,在各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及时回收;三是可燃烧垃圾,包括不适宜回收的废纸类、废塑料橡胶、旧织物用品、废木,由各户在自家灶坑燃烧;四是建筑垃圾,提倡村民自行消化,村民消化不了的,由各村定期组织人员、车辆进行收集,用于回填地基、填坑平道;五是有毒有害垃圾,由各户收集暂储,各村负责收运到专门分捡房,镇定期回收并运送到县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二)配套必要分类设施。镇组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一是修建沤粪池,由各村组织各户在院内修建大小适中、方便实用的沤粪池;二是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分捡房,可以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房屋,改造成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垃圾分捡房,既能为保洁员二次分类提供场所,又能为废旧衣物、有毒有害垃圾提供储存空间;三是镇配备垃圾收运车,负责每2-3日对辖区内村庄收集的分类后的剩余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运输至就近垃圾填埋场(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保洁队伍和工作制度。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支保洁队伍,原则上每4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工资标准以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各行政村组织垃圾收运工作,保洁员对农户处置剩余的垃圾统一收集到分捡房,并进行二次分类,再次减量。保洁员应协助村“两委”对片区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监管。镇要定期开展保洁员的培训,提高保洁员职业水平。通过日常监督指导、定期岗位考核、年底评比评优等方式,及时奖优惩差,确保保洁员上班时间在岗尽责,不断提高保洁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成效。
(四)纳入村规民约。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形成村屯环境治理自我激励、互相监督、自治管理的工作格局。镇明确细化村委会、保洁员、村民各自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干部及共产党员、村民代表的模范作用,落实村民门前屋后卫生责任,落实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包片包户制度及村环境卫生公共区域义务管理、监督责任。发动村干部、党员从我做起,率先开展垃圾分类,促进村民养成良好习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由村镇办在具体工作上牵头抓总,农业农村、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是农民,要调动农民积极性,培养村民自觉分类的习惯是工作开展的基础,镇、村要发动所有党员干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要入户指导,发放垃圾分类“明白卡”,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实施义务等,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及街道河道,自觉维护和日常性保持公共环境。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先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让“垃圾分类”走进中小学课堂,采取“小手拉大手”方式推进全民参与,努力创建良好社会环境。
昌图县马仲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