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马仲河镇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昌图县马仲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7-01

  马政发〔2024〕22

  马仲河镇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共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昌图县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落实我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构建由镇村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坚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乡村的战略部署。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组干部全面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为促进全镇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镇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同级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明确镇、村两级林长以下统称林长森林保护发展的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全面落实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推动绿色发展和低碳生活。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全面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推进可持续发展。

  五是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加强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森林草原资源责任落实的监督,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林长制发挥应有的作用。严格依法管林治林,以全面提升全镇森林资源数量、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营造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部门协同、全域覆盖、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全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生态服务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需求,形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新格局,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5年,我镇林长制责任管理体系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12有林面积13000亩。宜林荒山荒坡实现基本绿化,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保护,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2035年,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增长,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山更青、民更富”的目标。

  二、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总林长,由党委书记吴喜锋、镇长何江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两个副镇长张亚明和张健担任;全镇分12个区域设立村级林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名单详见附件1)

  镇林长办公室设在马仲河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林业站长周闯同志担任,配备若干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镇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林长和副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镇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林业站、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交通、教育、通讯、卫生院、畜牧站、水利站、文化广播电影站等部门。协作单位各确定1名单位负责同志为协作组成员,其主要负责同志为联络员。

  (三)明确责任区域

  “林长制”责任区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

  (四)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全天林长会议。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省、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

  副总林长:协助总林长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牵头组织研究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落实责任区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任务,组织深化森林领域改革,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森林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副林长:负责督查指导包片区域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镇直属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组织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在责任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负责监管员、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等。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行政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定期上报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乡镇级林长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一级林长报告。

  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各级林长为林长制第一责任人,副林长为主要责任人。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本级林长及上级林长制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事项,落实林长、副林长确定的事项,向下级林长制办公室传达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本地区实施林长制工作方案,统筹制定林长制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下达年度任务,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林长报告森林资源发展保护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三)协作部门职责

  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协作单位的职责如下:

  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党组织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等工作;

  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站:负责组织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和法律、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行政案件等工作;

  司法所:负责指导涉及森林资源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府规章的起草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及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四)林长会议职责

  镇林长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利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重大涉林开发项目可行性进行初审,总结通报村级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相关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生态立镇”发展理念,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升全镇森林质量,着力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努力打造林业生态建设新样板。

  (一)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做好生态保护相关法律等宣传教育,构建多元化宣传教育模式,不断增强全民依法保护自然生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区位重要性等指标,划定重点保护区域,实行分级保护管理,科学编制生态公益林规划,全面落实公益林补偿机制,依法依规控制建设项目使用生态公益林。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各项野生动植物管控任务的落实。加强野外巡护监测,依法依规处理乱捕滥猎和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市场,着重监管保护候鸟类栖息地、迁徒通道,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宣传和救助。加强林地林木保护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确保林木生长量大于采伐量,在全镇境内的公路、省干道、等周边地带,只准抚育和更新采伐,商品林禁止采取一次性皆伐作业措施,遵照采伐林木相关法规和办法,做好采挖移植、疫木采伐等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擅自破坏林地、滥砍滥伐林木的案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

  加快推进全镇造林绿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实施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大力开展荒山造林、封山育林、清退小开荒还林、迹地更新造林等工作。持续推进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四旁”绿化。加大义务植树宣传教育,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和绿化效果。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强化古树名木的动态、信息化管理,研究制定救治、复壮、保护设施建设等管护措施。6.强化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实施森林抚育和退化林分修复工程,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坚持封、造、抚结合,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优先选择高质量乡土树种,大力营造混交林,重点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和珍贵乡土树种,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加强全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加强监测预警和检疫执法,加大联防联治、社会化和无公害防治力度,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落实防治责任和保障责任。强化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防控,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预测预报工作。全面提升有害生物监测、疫情除治、检疫执法和检疫封锁能力。突出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防治工作,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全镇在松材线虫病疫情解除前,禁止松科林木的商业性采伐和松科苗木调运,对松材线虫病株及时进行除治性采伐。加强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建设。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全镇党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灭火体系,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构建信息化防火监测体系。采取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森林防火,织密织牢群防群控网格,强化源头管控,充分发挥村级林长和护林员的作用,搞好“三防”(防火、防盗、防虫),看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配足配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加强物资储备,提高扑火装备水平。加强林业、应急、公安、气象等部门密切合作,做好森林火险等级研判、预测预报等工作。

  (四)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

  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监测水平。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全镇森林资源实现“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据”评价。扎实做好每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提供基础数据。逐步建立全县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的能力,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水平,实现林长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精准化,提高林业保护发展的信息化水平。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力量建设。逐步在全镇等重点生态区域,建立“互联网+”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充分结合地面巡查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加强重要生态区域护林员队伍信息化建设,对具备条件的重要生态区域,加快配备手机轨迹管理终端,逐步实现巡林轨迹管理。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建立源头管理体系。加强镇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和护林员队伍,强化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监管员、护林员队伍。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建立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明确管护责任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失责必究。统筹整合森林管护资金,确保监管员、护林员队伍运作资金到位。构建行政村林长、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监管员、护林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同时,尊重林权所有者,经营者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他们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林业法治建设。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出抓好普法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将其列入普法教育的重点,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依法行政的能力。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全面加强我镇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办案协调配合机制,加大行业治乱力度,持续推动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拓宽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反映渠道,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移送力度,提高涉林违法问题线索处置率和侦破率,打造健康稳定的林业发展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谋划,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我镇今年全面建立林长制。要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统筹治理,完善责任机制,确保 2025 年、2035 年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和林长巡林制度,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谋划推进全镇林长制,与林业改革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整合相关资源,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力度。要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保障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林业建设。

  (四)加强社会监督

  各村、各单位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本年各村综合考评内容,作为村级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行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各村委员会和相关单位、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党委和政府。

  附件:1马仲河镇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昌图县马仲河镇人民政府

  20246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仲河镇、村林长成员名单及责任区域

序  号

林长级别

姓名

单位职务

辖  区

联系方式

1

总林长

吴喜锋

党委书记

全镇

13314105151

2

总林长

何江

镇长

全镇

15941043721

3

副总林长

张亚明

副镇长

南张家村、南新立村、马仲河村、北头道村、汇源村、新城子村。

13591015840

4

副总林长

张键

副镇长

革新村、东大营村、西大营村、程子村,周家村、庙沟村。

13904101683

5

村级林长

朱  力

支部书记

南张家村

15042032888

6

村级林长

吴  喜

支部书记

南新立村

13470116468

7

村级林长

王  俊

支部书记

马仲河村

13470179992

8

村级林长

裴迎利

支部书记

北头道村

18641069086

9

村级林长

吕凤文

支部书记

汇源村

13591049900

10

村级林长

郭海涛

支部书记

新城子村

13614102228

11

村级林长

马  冲

支部书记

革新村

13464161865

12

村级林长

翟铁丰

支部书记

东大营村

15214255806

13

村级林长

韩立春

支部书记

西大营村

13841045479

14

村级林长

吕宏山

支部书记

程子村

13464102672

15

村级林长

富振英

支部书记

周家村

15941004561

16

村级林长

孙斌

支部书记

庙沟村

1390401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