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家店镇人民政府文件
曲政发〔2023〕76号
关于全面做好曲家店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离田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禁烧工作职责,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文件,望各村贯彻落实。
附:1、曲家店镇2023年秸秆离田实施方案
- 曲家店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离田工作领导小组
曲家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0日
曲家店镇2023年秸秆离田实施方案
为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禁烧工作职责,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镇域内全面遏止点燃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辖区不冒一柱烟、不烧一把火、不见一处黑斑。确保区域大气环境不受污染,国道303线、宝曲线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工作重点
(一)把握禁烧重点时段。全年均为禁烧期。重点禁烧时段为2023年10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
(二)突出重点区域防控。全镇所有区域均为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重点监管范围为:国道303线道路两侧区域。
(三)大力推进秸秆打包工作
各村及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通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秸秆打包补贴等相关政策,积极推广和鼓励生物质发电企业、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和秸秆打包小商户(草贩子)等实施秸秆打包。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要及时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禁烧方案、具体奖惩办法和禁烧巡查表,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抓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广播、横幅、宣传车、宣传单等方式将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到户,镇村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田间地头,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引导老百姓养成“不敢烧、不想烧”的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巡逻处置。镇上组织巡逻队,对全镇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村处置,并填写好巡查记录备查。各村应实行全天候巡查,严密监视有无火点出现,被上级部门督察到火点时应及时、快速派人到达现场处置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当事人可按照村规民约、广播曝光、责令检讨等方式进行处置。
(二)领导包片,督查到位。建立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包区巡查督查。各包片领导主要负责包片区域内秸秆禁烧日常巡查督查工作,巡查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查看资料、暗访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由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规禁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通过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严格奖惩
(一)被镇巡查到的火点、烟点、斑点,一次罚村委会500元,被县级及以上发现并通报的,每次罚村委会5000元,造成较大影响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
(二)被环境和气象遥感卫星或省巡查发现通报的着火点,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按上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24—75130005 024—75130110)。鼓励举报秸秆禁烧行为,一经核实,将按县政府文件规定的奖惩办法给予举报人员奖励。
曲家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0日
曲家店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离田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荆艳艳 曲家店镇党委书记
陈 雷 曲家店镇镇长
副组长:谭洪兵 曲家店镇一级主任科员
董春波 曲家店镇副镇长
成 员:韩 勇 曲家店镇办公室主任
臧 闯 曲家店镇派出所所长
赵文涛 曲家店镇环保助理
王晓雷 曲家店镇林业站长
孙敬华 曲家店镇农业助理
陈佐军 曲家店镇综合执法队长
闫 闯 曲家店镇安监助理应急办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联络员:赵文涛 曲家店镇环保助理
曲家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