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政发〔2025〕4号
关于印发《曲家店镇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
美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曲家店镇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曲家店镇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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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家店镇2023年、2024年补植村屯绿化落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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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家店镇2022—2024年造林地块补植补造落实表
曲家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10日
曲家店镇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美化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乡镇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生态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植树造林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应栽则栽、应种则种、全面提升”的思路,打造绿色道路、绿色城镇、绿色村屯、绿色河岸,实现“绿满曲家”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各村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尊重事实、顺乎民意的理念,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组织、号召全体村民参与到村屯绿化美化工作中来,树种、经营方式等要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各村制定的实施方案要认真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全体会议通过。
(二)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适地适树,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果,根据不同地类,以当地乡土树种为主,优先选择观赏价值高、生长周期长的树种和多年生花草品种。
(三)坚持协调推进的原则。要将村屯绿化与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避免重复建设;要与环境整治相结合,以绿化促净化、促美化、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通过实施村屯绿化,使贫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
(一)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范围
对村屯内外可绿化的地块进行全面绿化。
1.路旁:在村内主、副街道两侧实施绿化。
2.院内:在村民家房前屋后庭院实施绿化。
3.零星闲置地块:在村内所有零星闲置地块实施绿化。
4.休闲广场:对休闲广场周围实施立体绿化。
5.退耕还林:完成2015年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
6.采伐迹地:完成迹地更新任务。
7.未达标林地:完成2022-2024造林补植、补造工作。
(二)造林整地工作
1、山坡徒地,风蚀严重地带要进行穴状整地。穴状整地采用圆形或方形坑穴,穴径和穴深均在40CM以上(根据地块情况、苗木龄级适确定坑穴深度)。
2、地势比较平坦的林地要进行全面整地,易于林农间作。规格为深度30CM以上。
3、整地时间在造林一个月前或上年秋、冬季进行整地。
4、村屯绿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地,不适合栽植苗木的地块如原垃圾点、堆粪点及坑洼地碎石填埋点等需提前进行客土,保证土壤墒情(特殊地块要清理到硬土层、深翻、晾晒、消杀、回填营养土)。
(三)造林绿化标准
1、合理密度造林。人工造林严禁大行距造林,造林绿化株行距建议2*2、2*4等,禁止行距超过4米。路树造林要求2行及以上,采伐迹地更新为单行的,只算完成迹地更新任务,不发放造林补助。新植造林地中严禁间种农作物。
2、路旁行道村:村内主、副街道两侧必须全面绿化,可采取乔、灌、花、草相互组合的方式绿化。休闲广场:科学配置乔灌花草,错落有序,立体复合。
3、保存成活要求:造林绿化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3年保存率达到85%以上。
4、各村在发放造林通知书时第一时间通知林户造林要求,避免林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改变造林标准后而取消造林补助情况发生。
四、验收标准
对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美化工作进行验收,确保任务完成质量。
1、人工造林、迹地更新面积采用GPS实测面积,实施面积
占作业设计面积的百分比。面积实施率为100%,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林成活株数占总造林株数的百分比。造林成活率在90%(含本数)以上为合格,成活率在41%(含本数)~89%(不含本数)为不合格,须补植补造;成活率在41%以下为造林失败,须重新造林。
2、村屯绿化面积验收,集中连片绿化面积达到1亩(含1
亩)以上的,按实测面积认定绿化面积;不足1亩的,按株数折
算面积,每30株折算1亩;集中连片绿化面积达不到1亩密集栽植的(平均每20㎡超过2株以上),按绿化面积每20㎡折算1株、再按每30株折算1亩;单行带状绿化,面积测算:林带面积(亩)=(4米×林带长(米))/667。单行带状绿化连续面积达到1亩(含1亩)以上、且株距不超过于5米的,按实测面积认定绿化面积;单行带状绿化连续面积不足1亩、株距低于5米的,按实测面积每20㎡折算1株、再按每30株折算1亩;单行带状绿化连续面积不足1亩、株距超过于5米的,按每30株折算1亩;零星植树每30株折算1亩。
3、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款的70%,当年验收不合格的待补植补造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款的70%,三年后保存率达到85%以上拨付剩余30%补助款。
五、具体实施
(一)任务落实。3月25日前要将人工更新造林、退耕还林、村屯绿化以及补植补造任务分解到村,落实到小班、地块。
(二)造林整地。4月5日前完成造林整地工作。
(三)苗木准备。4月1日前要完成今春造林苗木的筹备工作,采购苗木要符合Ⅰ、Ⅱ级苗木严禁使用小苗、弱苗、病害苗、冻害苗及不适宜当地气候条件的苗木。
(四)造林施工。4月10日至4月30日前要完成造林任务,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指导。
(五)抚育和管护。造林绿化后期,立即进行抚育,做好培土、扶正、再踏实、浇水、除草、防治病虫害等各项工作。做到栽植一株成活一株,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明确林木管护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建立管护台账,每一棵树有具体人管。定期进行巡逻督查,防止人为和牲畜毁坏树木、花草,切实保护好国土绿化成果。
(六)全年考核阶段。2025年12月,对各村村屯绿化造林情况进行全年检查考核。
曲家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