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发【2023】10号
七家子镇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确保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后,在资金投入有效期内能够切实有效发挥项目的效益,项目管护工作在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下以乡镇为主体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安全运行、有效发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主体管护单位及责任人
七家子镇人民政府 王鹏
二、项目管护细则
1、日常监督及管护。原则上乡镇按照每季度不低于1次镇扶贫办对运行中的产业项目进行跟踪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实质性了解项目运行生产情况、项目季度收益、抵押物情况,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保障及有效消除扶贫资金投入的风险性。
2、规范运营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运营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及时签订资金使用协议,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资产管护、风险防控、权利义务等。经营者和经营方式未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3、明确收益分配。坚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持续稳定”,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原则进行分配使用,有效防止扶贫资产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体帮扶、项目运行管护等。
4、项目运行监督及审计。原则上乡镇按照每年不低于1次抽调审计小组需对本乡镇正在投入期运行的项目资金、资产进行检查,检查小组组长由乡镇纪检书记担任,成员由扶贫办、财政、经管站等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镇扶贫办牵头负责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和检查工作,并做好审计记录形成审计报告,审查内容:对扶贫资金是否按照县财政局要求进行了建账,是否做到专人管理、单独核算、账目是否清晰(项目协议签订、投入财务记录、收益分红打卡记录、抵押物是否完好)、票据是否规范等内容。
三、责任落实到位。落实扶贫资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成立七家子镇扶贫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责任”和“项目跟着方案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产业扶贫资金监管机制。
昌图县七家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