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发[2023]3号
七家子镇2023年秸秆离田、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昌图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离田禁烧。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离田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3年1月28日至2月10日)动员部署
1、召开全镇离田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安排布置秸秆离田禁烧工作。
2、镇包村干部负责要召开三个会议,即村“两委”干部会议、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全体党员会议,各小组村民会议。划分责任区,签订责任状。
3、文教办负责要求中小学召开全体师生大会,抵制秸秆焚烧、共创美好家园宣传教育课,以班为单位开展倡议签字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第二阶段(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4月30日)全面禁烧
根据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镇村干部划分责任区,明确职责,强化督查,认真查处干部工作不力、农户焚烧秸秆、农机手违规作业行为,全面完成秸秆离田禁烧任务。
三、责任分工
各村支部书记为秸秆离田禁烧工作的村级第一责任人,各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负责协助所包村开展秸秆离田禁烧工作。县派驻机构和镇直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镇纪委:主要是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实施问责。
2、综合执法队:负责露天秸秆禁烧、道路、村屯玉米皮、柴草烧荒查处。
3、司法所:秆禁烧工作中矛盾的化解工作。
4、公安派出所:负责劝阻、禁止露天秸秆焚烧,对秸秆焚烧的进行现场取证、不听劝阻、造成恶劣影响的露天禁烧秸秆行为,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镇宣传办:负责组织宣传秸秆离田禁烧有关规定和正确引导农户秸秆综合再利用的舆论导向作用。
6、林业站:要按照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山荒、林地内农作物露天焚烧,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烧毁林木的或引发火灾的事件进行查处。
7、农技站:要负责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和秸秆机械还田工作,同时做好秸秆再利用宣传和实施。
8、环保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做好全镇秸秆离田禁烧督查巡查工作,督促秸秆禁烧责任的落实。
9、村镇办:负责村屯内秸秆禁烧工作。
10、中小学:负责组织在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和“告家长书”等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11、财政所: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中经费的拨付和罚金的扣缴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
组 长: 李金刚 王 鹏
副组长:费更新 陈继才 郭阿悍 苏 丹 刘铁民 刘 刚 孙 逊 周立军
成 员:迟旭鹏 张钟雷 李佳奇 张小兵 付 江
王力民 袁艳娣
领导小组下设巡查督查组、执法组。其中巡查督查组由门贺,费更新,苏丹、常浩、付江,丁汉义组成,重点对火点、烟点、斑点进行巡查与处置,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问责,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执法组由刘刚,李佳奇以及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组成,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有查必处、田主必处、问题必处。每个村应成立应急处置组,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
在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网格管理,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明细、上下线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以镇政府为中心,党委书记、镇长为总负责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包村,村支部书记、两委班子成员包组,小组长包户,党员、村民代表包地块,家家户户管自家人的网络格局,实现全覆盖。
(三)明确任务 落实职责任主体
实行主要领导包片(李金刚书记包顺山村、榆树村、八里村、二河村、杏山村,王鹏镇长包七家子村、葛家村、敖家村、红旗村、卧龙村)、党政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一处着火点三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无容忍。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镇党委书记、镇长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督查干部在岗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调度落后村组和干部。
2、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帮助群众解决收割和秸秆离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扑灭着火点,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
3、村民组长负责本组禁烧工作,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人员扑灭,为执法组现场指认着火点所在地块的田主。
(四)做好宣传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1、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还田)
2、秸秆饲料化利用。(打小包饲料包,青贮、氨化、微贮或颗粒等)
3、秸秆基料化利用,发展秸秆栽培食用菌。
4、秸秆燃料化利用(打大包)。
(五)、纳入绩效考核 落实责任追究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我镇党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党政督查考评小组负责实施。
2、在秸秆禁烧工作期间,镇巡查发现一起扣10 分。县以上巡查发现一起扣 20分,每增加一起在千分责任制总分中扣除20分,扣至0分为止。
3、被县级以上发现一起火点罚村集体5000元(转移支付中扣除)。
在省市县环保部门公布的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中出现,除对发生的秸秆焚烧所在村委会进行处罚外,同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4、各村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小组报请镇纪委追究相应责任。
(1)村委会未建立秸秆离田禁烧工作机制,未明确责任分工的:
(2)在督查中发现敷衍塞责、隐瞒事实、不报、谎报、漏报、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
(3)未有效开展秸秆综合再利用,秸秆还田、打包、打捆等措施的;
(4)对镇政府秸秆禁烧工作提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
追责方式:对村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追究方式: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受到追责的取消评先资格。
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建议组织处理(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受到追责的取消评先资格。
昌图县七家子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