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前双井镇2024年秸秆半干(黄)贮
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4〕76号)和《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昌图县2024年秸秆半(黄)贮项目验收细则》,经前双井镇人民政府、昌图县农业农村局初验及复验,现将前双井镇享受2024年秸秆半干(黄)贮场(户)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19日17:00前,以口头、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前双井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75120004 13941075176
举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前双井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