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时间及待遇等待期
1.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
2. 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5年度保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90天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外人口)给予60%定额资助。具有多种身份的人员,按照可享受的最高标准给予资助,不得重复资助。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参保动员和政策宣传力度,畅通参保缴费渠道,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到达99%以上。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使用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柜面直接缴费以及银行各电子渠道、辽宁移动办税APP、微信、支付宝、辽事通等方式完成缴费。农村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要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镇参与的模式,各行政村要设专人负责办理,建立参保缴费信息登记册,代收代缴费款,通过“辽事通”、“裕农通”渠道及时代缴入库,同时留存并提供缴费凭证或缴费证明,做到“票款同步”。
四、参保登记
1. 普通居民、外县持有我县居住证的居民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 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儿童)不受户籍限制,按照所在行政区划可由学校配合县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申报核定、信息变更及缴纳保费等参保缴费事宜。
3. 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外人口)等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等人员由县民政局统一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到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等贫困群体参保,从身份认定之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4. 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父母户口在外地的还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