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双政发﹝2023﹞12号
关于印发《2023年前双井镇秋季动物疫病
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20-2025年)》,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2023年昌图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我镇特制定《2023年前双井镇秋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前双井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前双井镇秋季动物疫病
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近期,国内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疫情频发,非洲猪瘟疫情风险较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比较严峻。为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文件精神,决定在9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开展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前双井镇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实施免疫,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每月固定补免相结合。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普通牛羊布病实行强制免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全面免疫。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动物群体免疫密度要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也要抓好鸡新城疫、炭疽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具体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应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对规模养殖的动物,常年按程序免疫;对散养动物,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月月补针相结合,全镇继续实施固定补免周制度,每月第二周统一实施补免。
三、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镇里组织领导,各村民委员会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免疫密度。
动物卫生监督所及镇畜牧站负责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绝实施强制免疫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要严厉处罚。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民委员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强制免疫工作的领导,成立防疫组织。
(二)规范免疫操作。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说明书实施免疫,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严格做好各项消毒工作和个人防护,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确保疫苗质量。疫苗空瓶要及时回收,由动监所统一回收,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灭菌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秋防时间安排。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1—25日,9月26日-10月8日为查缺补漏补免及消毒阶段;10月9-12日为报表阶段;10月13-15日镇、所组织督查阶段。10月15日后县里督查阶段。
(二)免疫要求。各村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每月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做法,切实做到“应免尽免”。
(三)软件标准。强制免疫档案:同一畜(禽)种同一批次(或同舍)一行。
强制免疫证:同一畜(禽)种同一批次(或同舍)一证。
免疫耳标:牛羊猪一畜一标。
疫苗台帐:疫苗出入库一次记录一次,村防疫员做好疫苗使用登记。
(三)完善疫苗和免疫档案。各村防疫员要做好疫苗台账和免疫档案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管理,要指导养殖场(户)对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六、加强疫情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充分的发挥“防疫+保险”联动机制,互相通报信息。发现生猪死亡率忽然增高,死亡症状与非洲猪瘟典型病症相似的病例,要立即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测,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按照《国家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3版)》规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接到疫情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将疫情影响控制到最小”原则果断处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