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春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按照昌防指发〔2024〕1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于3月5日至4月15日开展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24年昌图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实施免疫。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免疫工作,确保动物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技术培训和物资准备。我镇在集中免疫前,
要对村防疫员进行技术培训,避免造成疫苗浪费或发生免疫副反应等情况。疫苗调入前,要对储藏疫苗的冰箱、冰柜等设施设备开展检查,确保疫苗冷链系统正常运行。活疫苗空瓶要及时回收,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灭菌处理。
(二)切实做好强制免疫。要根据应免畜禽数量和使用剂量做好疫苗发放,作到帐物相符,严禁向符合先打后补标准的规模场发放疫苗。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实施免疫,做到“苗有效、注射实、剂量足、程序对”,确保免疫质量。要监督、指导开展“先打后补”规模场采购符合免疫方案要求、经国家批准使用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免疫和免疫信息录入。
(三)强化免疫效果监测和疫情预警。免疫结束后,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免疫效果不达标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补免。
(四)持续做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要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防控知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布病免疫前应对畜群进行检测并扑杀所有阳性畜。一旦发现人感染病例,立即上报,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健部门,及时开展畜间疫情溯源和防控工作。
(五)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要落实好非洲猪瘟疫情网格化管理、监测排查、企业自检和消毒灭源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严格按照分区防控和检疫规程等相关要求,做好生猪跨省调运监管。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接到疫情线索应立即调查核实,及时消除疫情隐患,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并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
(六)强化监督执法。要明确监督、检疫、执法工作责任主体,加强对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监管,监督其按规定程序实施免疫,要将强制免疫与检疫工作挂钩,未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或不在免疫有效保护期内的不予受理检疫申报,对拒不实施免疫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集中开展消毒活动。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开展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类场所实施集中清洗消毒活动,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各村要落实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确保春防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春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畜牧站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强制免疫疫苗的调拨、保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强制免疫技术指导、免疫档案管理。东嘎动监所负责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依法处理处罚。
(三)落实报告制度。春防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村防员要及时向镇畜牧站报告免疫信息,镇畜牧站及时报送县防指办。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镇畜牧站供全镇推广、借鉴。
(四)建立督导机制。各村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督导,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4月上旬,镇政府将对各村开展春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前双井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