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四合中学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我校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维 护中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开展防范中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
四合中学防范中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卓洪图 书记、校长
副组长: 胡秋菊 副书记
张玉书 副校长
吴亚山 副校长
王金英 工会主席
李 炎 副校长
成 员 :
王宏波 政教主任
王丽娟 教导主任
孙学刚 总务主任
李 安 党务主任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信访办,主任由王宏波担任。
二、专项治理行动的原则、目标和要求
中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
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切实加强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恶劣的欺凌事件,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本轮专项治理行动,实行“清单式管理、分阶段推进、精准化问责”。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作为学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推进我校中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全面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任务
我校要将主要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化为以下7个方面:
1.迅速部署。我校要将防范中学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摆到今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筹划、周密安排、 迅速行动,做到思想发动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通过细化方案、加强宣传、分步推进等措施,实现我校师生全员知晓、全体参与、全面落实。要成立防范欺凌的领导组织,形成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信访办备案,同时在学校校门等醒目处张贴校园欺凌举报电话和教育局安全信访办电话(024-74451160),通过班主任微信群向家长公布欺凌举报电话,及时接听处理学生和家长来信来电。
2.全面排查。我校按要求认真开展全面排查,要达到全覆盖,并做到无死角。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值日教师和值周学生,对学校的卫生间和户外厕所等特殊场所进行巡察,找准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我校要对全体学生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梳理,班主任要与家长沟通交流、与学生谈话谈心,全面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和同学关系,对潜在的欺凌隐患苗头要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风险可控。
3.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处理并向教育局安全信访办报告。加强家校沟通和师生交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及时疏导化解,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同时,要注意举一反三,封堵学校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切实防范消除各类问题隐患。近年来发生过欺凌事件的学校,要进行“回头看”。
4.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5.妥善处置。依据《民法典》有关公民人格权的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要求,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处;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会同专业人员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处置过程中,要依法依规保障被惩处学生享有申诉的权利。
6.健全机制。一是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或学生发现学生欺凌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领导政工校长报告,对界定明确的欺凌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学校要尽快向教育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采取的措施等,并跟进报告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二是协同机制。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庭、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同题共答、惩处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三是通报制度。学校将对全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问题突出的班级进行约谈。
7.强化督查。在学校自查基础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将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四、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学校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全覆盖的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欺凌现象或苗头,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4年3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4年6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迎接国家、省、市、县抽查检查。2024年7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