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火灾数不突破县控制指标,力争达到全镇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指挥扑救,各镇直属单位、各村和各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镇求相邻乡镇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要支援扑救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按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 情况通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县政府报告。
4、根据全镇主要领导指示,镇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迅速组织人员上山扑救。
5、随时了解掌握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的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政府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及镇直属相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工作。
机构组成:
四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秦 明 徐 雷
副指挥:董文才 魏 来 郭振宇
成 员 :郭铁峰 才 凯 张耀双 郭志伟 孙建军 李贵和 赵德广 各村支部书记 举报电话 0410-75520003
(一) 工作职责:
1、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2、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3、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
4、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5、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
6、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镇森林防火办职责
镇森林防火办设在镇林业站。
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五、抢救物资及车辆准备:准备防火服8套,灭火机1台,铁扫帚10把,铁锹50把,镰刀30把,砍刀20把,组织抢险车1辆,指挥车1辆(镇政府)消防水车1辆(镇政府)、救护车1辆、(镇派出所)、物资车1辆(镇政府)。取水点设四合镇政府,后五家子水库,黎明水库。
六、森林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在预案启动案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委会立即上报镇政府、镇防火办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镇政府带班领导及防火办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
(1)村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 带领118人 赶赴现场自带工具。
(2)镇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20名;
(3)必要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死、伤、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调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必要时借调镇直属单位车辆,不足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灾物质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6、火灾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门人员看守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撤离火灾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7、火灾查处。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市林业公安,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行政村及林业站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四合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