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为文教卫生助理、卫生院全体职工。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联通、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组织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政府办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政府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助理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武装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
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昌图县四面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