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0日上午,我县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议。
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等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60%资助;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及监测帮扶对象由县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参保缴费对象为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生以及幼儿园儿童。具有本县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及监测帮扶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取得本县居住证,并在户籍所在地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非从业人员。按相关规定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人员。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2月28日。
副县长关玲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征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高效推动参保征缴工作的开展。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确保渠道畅通,合力攻坚,主动认领任务,逐项细化措施,逐条抓好落实,及时协调推进,倒排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各项工作。要加强宣传,创新手段,营造全社会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