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各村水管员:
现将《四面城镇2024年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图县四面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面城镇2024年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门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治范围
2024年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全镇1座小Ⅰ型水库6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条农村微小河流以及辖区内百姓房前屋后小沟、小渠等。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巩固全镇河库垃圾清理成果,逐步改善河库面貌,扎实推进幸福河库建设,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库生态环境。在全镇范围内对河库内垃圾进行系统排查,开展河库管理范围内垃圾分类清理整治,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别建立转运体系,推动沿河各村建立垃圾清运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河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
三、工作安排
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分为三个工作阶段,具体包括摸底排查阶段、清理整治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各村组织对辖区内河库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河库管理范围内积存垃圾的位置、数量、类型等。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步骤、职责分工、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明确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二)清理整治阶段 (5月1日-10月31日)
各村要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冬季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市县级暗访检查整改等工作,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辖区内河库水面漂浮垃圾、病死动物、岸线积存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柴草堆、畜禽粪便等),特别是临村穿村、临镇穿镇、公路桥梁结点等重点河段,要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对难点问题要提请县级河长协调解决,确保河岸无垃圾、无污水直排,河中无漂浮物、无黑臭水体的“四无”工作标准。我镇同时进一步改进管理办法,完善河库管理工作制度、河库网格化巡护管理制度、河库垃圾清理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结合河长制工作,形成河库管护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各村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总结验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验收将以清理整治和日常监管成效为主要依据,分为县初验、市复验、省抽验三个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县初验工作,11月10日-11月25日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市复验工作,省河长制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我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各村、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河库垃圾常态化管控,确保垃圾、粪污不入河。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利局将不定期对全县河库垃圾清理情况开展检查和暗访,重点核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发现仍然存在的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惩。
四、责任分工
河库垃圾清理理专项行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的具体措施,是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的具体部署,是推进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的具体行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原则,各村要负责各自辖区内河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清理及推进个别重点河段护栏建设,要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按时完成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起来整治任务。
1、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集中且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同级党委予以问责;
2、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实施方案编制、检查督导、总结验收、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充分调动全镇各村、村级水管员等力量,强化巡查监管和清理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全覆盖,清理整治无死角;
3、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专项资金落实等工作;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做好河库周边垃圾日常收集与处理等工作,并协助做好辖区河库保洁工作;
5、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做好入河排污口(包括粪污直排、厕所直排)和黑臭水体的监管执法工作;
6、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沿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
7、文化广播部门负责协同做好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宣传工作;
8、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河长制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村两级河长要加强巡河,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级河长及村级水管员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间向镇河长制办公室汇报,主动提请解决重大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单、条幅、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及致广大居民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河库垃圾清理的意义,不断提高爱护环境的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爱护母亲河的正面典型。对工作开展差、清理整治不到位的跟踪曝光。形成全民关注,社会广泛参与关爱河库、珍惜河库、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镇河长制办公室将加强对河库生态环境治理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河库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将作为主要考核依据纳入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