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双庙子镇人民政府文件
双政发〔2024〕22号

双庙子镇2024年秸秆焚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昌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秸秆烧除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秸秆焚烧工作方案:
一、计划烧除时间
烧除时间总体控制在11月20日-2025年2月28日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按照《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科学组织计划烧除和清理重点林缘可燃物”和《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生火取暖、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及烧荒、烧茬子等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农业生产用火或者工程用火的,应当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用火。各地组织计划烧除获得批准的,要同步逐级报市、省级森防指办公室备案。前期,还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支持。
(二)坚持科学组织原则。开展可燃物计划烧除,必须严格按照营林用火技术规范执行。开展计划烧除的单位严格按照“六烧六不烧”的原则实施点烧,做到:未经批准的,不烧;领导不在现场和没有设专人负责,不烧;没打好防火隔离带,不烧;没有组织好扑火人员和准备好工具,不烧;超过三级风以上的天气,不烧;没通知毗邻单位,不烧。绝不能出现“无计划,乱点火,点就走,不看守”的现象发生。各基层单位要组织好扑火队伍参与计划烧除工作,每支队伍都要配有懂得计划烧除经验的人员,现场指导烧除工作。驻地的消防救援队伍要积极配合,全程参与计划烧除工作。
(三)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实施计划烧除要在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点烧,同时要特别注意点烧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每一处烧除完毕,都要彻底清理余火,做到当日点烧,当日清理,并安排人员留守,达到“三无”后,人员方可离开。
(四)坚持严明责任原则。各村、街道等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提前制定好的实施方案操作,主要领导要做到部署安排,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组织指挥计划烧除。各级包点、包片领导要全部深入到点烧区域、地段进行现场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计划烧除工作。可燃物计划烧除是加强可燃物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有效办法,是减少可燃物载量的方式之一。既可减轻秋冬季防灭火压力,更是为明年春季火灾预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村要高度重视,提前研判形势,提早作出安排,精准把握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周边居民和相关人员解释计划烧除的意义、时间和注意事项,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智障人员家庭周边区域,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三)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开始点烧之前,要对点烧区域及可能因引发火灾造成威胁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将烧除区的人员及各种牲畜转移到安全地方,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计划烧除。同时,要预置足够的扑火人员和装备,提前制定封堵火势和扑救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迅速进行扑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明确时限要求。本年度计划烧除工作,原则上必须在2025年2月28日18:00前全部结束。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延后调整烧除时间,但必须按规定报批,并逐级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各村在实施计划烧除工作前,应做好摸排统计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计划烧除工作摸排统计表报镇森防指办公室。
(五)认真做好总结评估。烧除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烧除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措施,为下次开展计划烧除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双庙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