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头道镇2023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来源:昌图县头道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11-09

  根据《2023年昌图县废弃农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昌农发【2023】22号)文件要求,为坚决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方式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实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要求,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认识、统一思   想,加强领导,属地负责,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使全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广新型可降解地膜应用,提高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力争到2023年底,我镇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

  镇政府成立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二)加强宣传,强化认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宣传条幅、明白纸、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残膜回收利用相关政策,让群众深入了解农膜残留的危害性、农膜回收的必要性和废弃农膜作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价值,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膜回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废弃农膜回收的良好氛围。

  (三)细化措施,强化责任。

  1、回收标准:超薄地膜的大量使用是造成地膜残留污染的主要原因,淘汰难以回收的超薄地膜是从源头上防治地膜残留污染的关键举措,是保障废弃地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的重要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用地膜。

  2、联合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不达标产品的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予以严厉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不合规超薄地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

  3、属地管理:各村(社区)是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的主体。各村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适时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点,积极组织发动农业生产企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全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

  (四)求真务实,强化督考。

  1.镇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实行督查制度,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查推进。督查各村宣传工作、回收网点建设、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

  2.镇废弃农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镇执法队,对广大农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使用不合规地膜的农户,坚决予以制止。对私自销售不合规地膜的经营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不合规的地膜不在我镇使用。

                                  头道镇人民政府

                         二0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头道镇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  平  镇  长

副组长:张  巍  副组长

成  员:高  明  农业助理

     牛  贺  畜牧助理

     李  帅  环保助理

     王宝生  林业站长

     各村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