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太平镇关于加强2022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来源:昌图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3-10-16

太政发20225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对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切实做森林防火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镇进入森林防火期,现就做好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教育

围绕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野外用火清明节等传统节日的危险期,秋、冬季烧秸秆烧荒格等野外用火多发期。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我们将组织林业、司法人员经常深入村屯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有线电视、宣传牌、条幅、标语等不同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特别是老百姓在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及清理田间秸秆期间,镇政府将组织人力全天候深入林间,重点检查火灾易燃区,进一步杜绝火灾的发生。

二、强化组织机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镇政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实行统一领导,综合防治,在防火戒严期内,要求各村主要领导24小时开机,并确定固定电话,保证通信畅通,规定上岗值班人员时时监控森林火灾火警。

为提高扑火队伍能战即战水平,积极发挥护林防火的实质作用,镇政府将以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为骨干,在完成镇交付当前的具体工作同时,进一步承担起镇村扑火梯队的组织和区域内森林的火灾监控任务。同时,组织各村民兵预备役,搞好民兵的防火演练训练,培训出一支“一有火灾立即能上”的民兵护林防火队伍。另外,在不同的重点林区设置专职护林员,时时监测森林火警。

三、火源管理

加强人为火源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的有效办法,因此,镇政府将与各村签定责任状、林业站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村与有林户签订责任状、发放防火公约,采取领导包片、护林员包点的办法,严抓野外用火,加强对外来人员和少年儿童及智障人员(由监护人日常监护)的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一切火种进入林区。

规范桔杆管理,严禁在林地、林带周围堆放桔杆,特别是在片林内更不允许有桔杆出现,一经发现由村负责及时清除,并视其情节,对农户予以处罚。

四、制定森林防火责任措施

  1. 明确行政主体责任人,镇政府由镇长朱贺负全责,各村由村支部书记负全责。
  2. 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林由各村治保主任和护林员承包户负责。
  3. 有坟地块确定专人看管,由村护林员负责
  4. 榛子园由承包户负责
  5. 林边缘秸秆地设为禁烧区由村护林员负责
  6. 智障人员及儿童尤其监护人负责
  7. 重点部位(大片林和松树地)由县级护林员和村护林员及承包户共同看护。

五、成立组织

1、镇政府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镇长朱贺任总指挥,一级主任科员许成文、安靖宇任副总指挥,林业站、派出所、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长党玉海兼任。要求各村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组织,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两委班子人员任成员的防火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重点地块,并且成立相应的巡逻队伍,严格禁止带火进入林地,切实做到山有岗、沟有卡、村有哨。

2、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督察小组,组长:许成文、安靖宇,副组长:宋刚、孙颖、成员:刘子君、高旭斌、王洪岩、韩跃卓、孙伟、孙大平。

3、镇政府成立由武装部长高旭斌为队长的40人扑火队伍,各村成立以村副主任为队长的30人扑火队伍。

六、具体措施

1、搞好护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村屯有防火标语,每户印发一份护林防火宣传单。

2、各村委会负责清除林带(区)内的乱堆、乱放的秸秆,清明节期间村护林员对上坟烧纸严加看管,重点地块落实到人头,一经发现,违章易燃物不按要求堆放的,由所辖区内村委会负责及时清除。

3、各村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二号扑火工具,每村准备两台灭火车辆,检查灭火器具是否齐备。

4、各村成立相应的森林火警紧急扑火队伍,并且做好森林灭火知识宣传教育,做到有警即出,出之即战,战之即胜。

5、各村在防火戒严期内,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宿,并且保证通讯联系畅通无阻,随时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防火情况。

6、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护林防火巡逻车要24小时保持战备状态,要逐村、屯做好巡逻宣传工作。

七、奖惩办法

1、发生一次野外用火,处罚当事人500元,处罚护林员100元。对所涉及的村按照千分制考核标准扣分问责。

2、发生一起林内用火,未构成火灾的,处当事人2000元罚款,并罚护林防火责任人500元。

3、发生火情、火警,并造成一定程度灾害的,处当事人500——3000元罚款,处罚防火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