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政发〔2022〕7号
为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膜残留污染,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旧农膜残留污染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昌农办发[2022]3号《昌图县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原则范围
为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安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方式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重点围绕设施蔬菜、露地瓜菜的村。
二、目标任务
大力推广新型可降解农膜应用,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我镇力争农膜回收率90%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 责任分工
(一)镇农业、环保部门
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认识,积极动员,开展工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要根据辖区特点和作物种类,引导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做好生产期间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宣传、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定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以镇为单位,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台账。
一是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聚乙烯吹塑农业地膜覆盖膜》(GB13735-2017)有关要求;二是推广使用厚度0.01mm以上的高标农膜,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农膜;三是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宣传指导;四是开展督导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者、销售者、使用者未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交由专门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各村民委员会
负责本村辖区内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具体实施工作。结合人居区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林业员、水利员、防疫员作用督促农户及时捡拾清理残留在村庄周围、交通沿线、沟渠河道、田间等区域的废旧残膜,做好生产中残膜使用和回收。一是以村单位,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登记台账;二是杜绝废旧农膜随处乱扔乱丢现象。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问责。三是将工作落实到人头,做到认真务实,杜绝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有序开展,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亮中桥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后附件1。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措施,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部门协作、主体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二)上下联动推进
建立镇、村、组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整合力量、加强督查。重点示范区域要建立协作机制,相互交流、共同促进。积极开展技术推广、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服务指导等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
根据人员组成及实际情况,由镇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成立相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围绕农膜回收技术指导服务;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调查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农膜使用、回收信息。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利用有线电视等媒体,采用公告、横幅、明白纸、气象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废旧农膜膜回收利用相关政策,让群众深入识别农膜残留的危害性、农膜回收的必要性和废旧农膜作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价值,进一步巩固和和提升农膜回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中来。
(五)强化督导考评
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现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我镇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废旧农膜污染问题突出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太平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贺 镇 长
副组长:宋 刚 副镇长
成 员:李欣怡 农业助理
李果泽 环保助理
陈 福 农技站长
党玉海 林业站长
孙 伟 水利站长
张艳娟 畜牧站
各村支部书记及网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