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流程
一、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铁岭市户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铁岭市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审批流程
残疾人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到镇民政办提出申请,镇民政办要在当月20日前将档案送到县残联审核,月初上报电子版,审批当月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规章制度:
1、乡镇政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受理、材料审查、人员核实、补贴对象公示等工作;负责掌握残疾人残疾等级、困难程度变化等信息,并随时上报县级残联、民政部门。
2、申请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在确保不重复申报的前提下,可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所在地提出补贴申请。
3、乡镇政府要采取定期抽查的办法定期复核残疾人的残情或困难程度等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残联,县级残联审核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核准后要在不再符合两项补贴条件之日起的下个月起停发补贴金。
4、县级民政部门、残联要对补贴对象进行日常抽查检查,全年入户实地抽查比例不得少于本地区享受两项补贴人员总数的0.5%。
三、不享受政策:
1、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补贴,享受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择高申领。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章政策(或辽宁省孤儿学校念书)不享受生活补贴,只享受护理补贴。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人员,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5、监狱服刑人员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