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1005号
建议的答复
史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机械化玉米秸秆饲料化的建议》收
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层层落实部门责任。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求全市上下要层层落实部门责任。今年,各县(市)、区政府均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督察、考核、奖惩等。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福罡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于冰担任,成员为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全体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各县(市)区农发局也均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也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力协作。全市形成了上下机制联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人。
二、及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文件。去年,市农委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文件,年初出台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18年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明电[2018]22号),进一步明确了全市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要求2018年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今年9月,出台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今秋明春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93号),提出要在规定时段内在全市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集中行动,并对秸秆禁烧区和禁烧期、水稻控茬收割、秸秆打捆、秸秆离田和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确保年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10月份,出台了《铁岭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从制度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标顺利完成。
三、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去年,我市西丰县列为全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争取秸秆综合利用上级资金850万元。西丰县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县项目,先后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丰县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发展规划(2018年到2020年)的通知》和《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丰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了以西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凤楼为组长的西丰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综发[2018]242号)要求,西丰县认真制定了《西丰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要在2018年底前西丰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饲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和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并提出了明确的补贴办法和保障措施。
四、稳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积极拓宽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途径。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仍是现阶段解决我市秸秆出路的直接和有效途径之一。我市始终积极稳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稳步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和原料化利用是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的有效补充,我市积极努力让全市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多元化利用格局,真正发挥秸秆资源的利用价值,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市场发育。一方面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扩大秸秆食用菌生产规模,扶持秸秆基料专业化生产。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育苗基质,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另一方面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新型秸秆材料等产业。在招商引资中注重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增加秸秆工业化利用量。
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谋划好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继续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和工作安排部署,始终保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力度,确保明年工作任务目标圆满完成。二是继续巩固现有秸秆综合利用成果,重点在秸秆燃料化利用方面,即在秸秆发电项目和秸秆清洁供暖项目上实现新的突破,提高秸秆燃料化利用率。三是努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注重同有关部门合作,特别是注意引进社会资金投入,整合发展资源,为秸秆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或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形成各方受益的共赢局面。四是注重引进先进的科技成果。注重加强同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合作,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面广开思路,汲取经验,依托本地龙头企业,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多元化利用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