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军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铁岭市灌区节水改造及压采地下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多年来,全市水利部门始终将农村水利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等农田水利工程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争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亿元,主要开展渠道衬砌、建设取水工程、建设田间建筑物、改造水源工程,改造排水站、修作业路、排水沟清淤、安装量水设施,通过灌排工程的实施,加强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风险能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二、灌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灌区近些年的运行管理经验,目前制约灌区功能和效益发挥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输配水工程难以发挥设计效益。灌区骨干工程衬砌大多建于2001—2010 年,受当时技术水平、财力和物力等因素的限制,工程建设标准起点低、质量不高,目前,部分干支渠道衬砌存在“带病运行”现象,主要体现为混凝土板塌陷、断裂、风化等问题。有的渠系建设甚至更久或没有衬砌。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要求加强农村水利基础上设施网络建设,通过对骨干渠道的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型现代化灌区,完全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又与《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指导方针和建设目标遥相呼应。
2.部分灌区渠系建筑物存在病险和安全隐患。灌区内部分涵洞、农桥等渠系建筑物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未及时维修等原因,导致输水过程中水量损失偏大,甚至无法正常输水,加剧了农业供水需求矛盾,加大了灌区的管理成本。因此,需通过加强对重点渠系建筑的维修或改造,提升灌区抗风险能力。
3.供水计量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灌区用水计量率偏低,用水监控体系尚未建立。灌区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难以实现实时监测、精确计量和精准管理。
4.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地方财政状况、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目前灌区仍面临管理人员数量多,待遇差,知识技能有待提升改变、灌区维持运行困难等问题,造成已建成工程成果无法发挥最大效益。
5.供水管理规范化还有一定问题。末级渠系、支渠凭经验供水依然是供水管理的主要依据,信息化管理水平依然不高;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化建设方面存在水费收缴困难、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不高,维修养护资金难以到位等问题,与标准化灌区运行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目标任务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村水利工程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及农村水利工作。《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构筑水安全保障体系,升级农业农村水利体系,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
(一)推进灌区改造目的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现代农业建设要求,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体系,加强灌排工程体系改造,改善耕地灌溉条件,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灌溉供水保障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同时,通过完善渠首工程、开展渠系骨干工程达标建设、完善计量监测设施、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等措施,建立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灌区运行管护体系。鼓励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灌区节水改造、小型水源、灌溉渠系及渠系建筑物改造、排水工程、田间配套工程及量测水设施等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引领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加强灌排工程体系改造,改善耕地灌溉条件,提高灌溉供水保障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下步重点工作
1.抓紧做好大型灌区前期工作。开原1座大型灌区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初设正在进行修编,争取尽快完成省厅审批工作,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投资计划。
2.加快推进中型灌区项目立项工作。2021—2022年我市实施了凡河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项目投资1亿元,目前项目进展顺利。为持续推进我市中型灌区改造工作,重点做好了灌区改造的立项工作,主要推进昌图县宝力农场灌区、条子河灌区、铁岭县蔡牛灌区、银州区平顶灌区改造项目设计等4座中型灌区的前期工作,争取列入2023—2025年投资计划。
3.坚持规划统筹推进,协调开发,突出效益。市、县水利部门要协调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灌区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方案,集中连片规划,规模打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亮点。坚持项目统筹安排,有效整合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灌区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协同推进方案为依据,加强统筹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向大中型灌区倾斜,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进程。
4.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继续推进灌区管理制度改革,通过理顺灌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责,科学界定单位性质,严格定岗定员,深化内部改革,实行管养分离推进水价改革,强化计收管理,推进末及渠系改革,由传统以管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提高灌区为用水户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建立工程运行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5.依法开展地下水管理。农业灌溉取水在地表水能够满足用水要求的情况下均已使用地表水源进行灌溉,地下水做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在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方面,我市依据《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九条、《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等规定,开展了多次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包括2020年开展的“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开展的“铁岭市封闭中心城区地下水取水工程专项行动”和“铁岭市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专项行动”均取得良好效果。目前,水利部门正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铁岭市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预计能够进一步加强全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同时,我们将依据《关于对〈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关于《辽宁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相关问题给予解释的请示〉的批复》(辽价函〔2018〕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秩序,如发现违规开采地下水行为,我们将依规处置,促进全市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灌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踏实工作,为我市灌区早日建设成现代化水平贡献力量。
铁岭市水利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