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政〔2024〕47号
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
蔡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批准:
蔡菲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1月30日);
赵丹同志任县数据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田继东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王欣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齐鹏飞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刘百春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赵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郭建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胡金旭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薄晓龙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张占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孙力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石磊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王小丹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张宏伟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亚丰同志任县数据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刘岱岩同志任县数据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徐雷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5月23日);
齐永新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王中华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王延年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董祎鑫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郑林扬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调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孙颖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刘光月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张鸿翥同志任县数据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田庚宇同志任县政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唐丽娜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4年6月27日)。
免去:
张宏伟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1月30日);
赵丹同志县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1月30日);
吴亚民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3月27日);
赵丹同志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马勇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郭建明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郭东风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陈晖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王维超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雷振洋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孙玉宏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冯爽同志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薄晓龙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赵曦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亚丰同志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刘岱岩同志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郭彦宏同志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刘勰同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5月23日);
张志杰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6月27日);
齐永新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6月27日);
王中华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6月27日);
董祎鑫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6月27日);
刘俊山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6月27日);
王志英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6月27日);
李树民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免任时间2024年6月27日)。
昌图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