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全县基层消防工作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做好全县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2〕2号)和《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政办〔2022〕6号)精神,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整合全县消防资源,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健全完善农村火灾防控体系,最大限度遏制“小火亡人”,切实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昌图县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
宝力农垦集团、牤牛—新乡农垦集团以及两家子农垦集团、三江口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火灾防控工作由各属地镇负责统筹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的10月30日前)。各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广泛发动宣传,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的11月1日至下一年的4月25日)。各镇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每年的4月23日至4月30日)。各镇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各镇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本行政区域内“一把手”负责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和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之中,支持鼓励乡镇成立消防工作站,建立专门机构,不断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管理。
(二)加强农村火灾预防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定期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完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问题自改、责任自负”的责任机制;严格对春季、秋季野外烧荒等用火不良行为的管理,加大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控力度,重点查处“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小旅店、小作坊、小饭店以及“农家乐”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划分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布局。要从源头抓好农村消防工作,各镇要结合本镇规划和村庄治理等工作部署,认真编制本地农村消防规划,划分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布局。三是建立健全各镇、村公共消防设施。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陆续在各镇建立消防水鹤。同时每个村至少建立一处或多处消防水源,配置一台或多台消防水泵。要本着“简洁、方便、快速、实用”的原则,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庄建设不少于1个室外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可以利用河流、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不少于1处消防取水设施;另外,也可以结合农田灌溉工程等已有设施设置消防水井(消防水源设置要求详见附件1)。
(三)加强农村灭火救援体系建设。一是合理划分灭火联防区域。各镇要合理划分一定的灭火保卫区域,保卫区域面积要做到“定位准确、科学合理、快捷方便、打早打小”,为扑救本地区或相邻区域的火灾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完善镇级专职消防队伍和村级志愿消防队伍以及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配全人员,配强配好装备器材,并达到“有专门管理、有消防队员、有固定执勤场所、有执勤车辆、有基本的经费保障”等基本要求。春防期间每个村要依托森林消防等当地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农村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三是着力构建区域联防机制。各镇要按照镇位置相邻的原则,建立本地区域联防工作机制,并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巡防等组织,建成“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镇级专职消防队伍及村级志愿消防队伍,为扑救本地区或相邻区域的火灾奠定基础。
(四)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各镇要本着“投入小、见效快、实用性强”的原则,可依托榛农车、小型洒水车等现有装备器材加强消防装备建设,购置、改装适应本地区火灾扑救的消防车辆,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二是拓展优惠政策融资渠道。各镇要结合发展经济的各项具体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和企事业单位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增加投入,着力解决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短缺问题。
(五)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体系建设。一是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各镇要注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培育热心消防事业人物。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普及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等自防自救消防常识,并主动培养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年底前,各镇至少培育和树立1个先进典型。二是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立。有条件的镇要在主要道路或广场设置一处或多处室外消防宣传展示牌,供村民学习,特别是春季火灾防控期间,要深入村屯、田间地头开展消防宣传,严禁野外用火,时刻提醒群众关注消防安全。三是大力普及自防自救消防常识。结合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工作融入其中,普及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等消防常识,确保每家每户每人都接受消防教育培训。
五、工作部署
建立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为主,企事业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为辅的全县火灾防控区域联防机制。
(一)地方灭火车辆分布情况
全县有地方灭火车辆20台。分别为县住建局6辆、县林草局5辆、昌图镇2辆、泉头镇1辆、双庙子镇粮库1辆、八面城镇粮库1辆,曲家店镇粮库1辆、马仲河镇粮库1辆、两家子农垦集团1辆、毛家店镇瑞海化工公司1辆。各镇、企事业单位有其他未统计到的车辆信息请一并上报昌图县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消防水源分布情况
我县现有消防水鹤8处,分别为昌图镇5处,昌图经济开发区3处,其他地方均未设立消防水鹤;现有的市政消火栓107处,均在城区内。农村地区可供消防车取水的水源包括金家镇自来水公司、三江口镇液化气站、八面城镇粮库、马仲河镇粮库、东嘎粮库、四面城镇苏家村古城化工公司、毛家店镇锐海化工公司等10余处流量大、出水快的水源以及可供消防车加水的饮水工程出水口18处(详见附件2)。
六、工作程序
(一)联动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的报道协调和舆情管控工作,对网络上出现的负面舆情及时进行正确引导或者管控。
县公安局:负责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调集治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警种承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及秩序维护等工作,杜绝现场群众拍照、录像行为;发生火灾后,保障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涉及纵火、暴力破坏活动的突发灾害事故,迅速到场控制现场,进行现场取证、案情调查及事故调查。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地区处理受灾、遇难人员善后事宜;困难灾民社会救助工作及特殊供养人员的安置和收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火灾事故中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建筑专家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进行质量安全评估,及协调运水车,根据现场需要,组成火场供水预备力量,向火场供水。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置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灾受损公路的抢修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伤员的转运、治疗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指挥车辆以及综合指挥协调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及消防救援的处置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承担灾害和事故救援现场的环境监测工作;发生可能导致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火灾、突发灾害等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和专业人员支持;发生危化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后,为领导小组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危化物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抢险救援任务完成后,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现场进行洗消和清理,清除环境危害隐患。
县气象局:负责灭火与消防救援期间的气象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向领导小组提供有关气象信息,为领导小组进行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
县通信部门(移动、联通、电信):负责保障处置现场的通信畅通;配合保障应急救援现场通信畅通,优先传递各类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信息。
县供电公司:负责调派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处置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现场断电、紧急供电等任务;组织调度全县电力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县、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火灾事故或抢险救援事故实施紧急处置。
县燃气公司:负责对火灾现场泄露或着火的燃气设施采取措施切断气源;利用可燃气体检测仪等装备对现场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对着火区域自来水管网协调加压。
(二)火灾扑救响应
1. 扑救原则。
(1)扑救火灾时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未到达时由各镇、各村屯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到达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统一指挥。
(2)在灭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灭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灭火力量上,坚持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灭火队及联动单位为辅的原则。
2. 人力调集。
当农村火灾发生,依据“依靠群众、快速反应、就地处置”的原则,按照灾情响应和梯次组织突击队扑灭火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共分为三个灭火救援梯队、四级灾情响应和十个协同作战单元。
(1)梯队设置。
第一梯队:为火灾现场的属地村干部和群众,辅助现场灭火救援工作。
第二梯队:各镇负责人负责调集本镇范围内相邻村屯的人力、物力辅助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第三梯队:发生灾情各镇负责人负责调集同一联防联控单元的其他镇的人力、物力前往发生灾情的乡镇增援。根据我县实际,按照就近协同配合的原则,将第三梯队共分为了10个联防联控单元,分别为:①老城镇、马仲河镇、大兴镇;②昌图镇、太平镇、四面城镇;③通江口镇、十八家子镇、亮中桥镇;④泉头镇、双庙子镇、下二台镇;⑤毛家店镇、老四平镇、鴜鹭树镇;⑥大四家子镇、金家镇、后窑镇;⑦平安堡镇、八面城镇、曲家店镇、朝阳镇;⑧东嘎镇、大洼镇、前双井镇、四合镇;⑨三江口镇、傅家镇、古榆树镇;⑩宝力镇、七家子镇、长发镇、头道镇。
各支灭火救援队伍及联动单位在接到任务命令后,必须迅速组织人员及车辆、器械按照任务要求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与协同火灾扑救。
(2)响应等级。
一级响应:当发生单垛草垛、单个民房或本村大地农田发生火灾时由第一梯队力量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同时由发生灾情的村负责将现场情况报告属地镇政府。各联动单位由消防部门按照灾情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度。
二级响应:当单个村庄发生多个草垛、多户民房起火或大地农田大面积发生火灾时由第二梯队力量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同时发生灾情的镇负责将现场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各联动单位由领导小组或消防部门按照灾情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度。
三级响应:当镇两个或两个以上村庄发生连营火灾时由第三梯队力量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处置,现场由领导小组或属地镇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各联动单位由领导小组或消防部门按照灾情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度。
四级响应:当发生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灾情时,由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实际负责统一调度全县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和相关联动单位到场协助现场处置。
3. 信息报送与处理。
(1)突发火灾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生灾情后,由属地镇、村负责立即按照响应等级报告现场情况。一级响应由属地村负责将现场情况报当地镇政府;二级响应由属地村负责将现场情况报当地镇政府,并由当地镇负责报领导小组;三级响应由当地镇负责信息汇总并报领导小组;四级响应由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并报市政府。
(2)突发火灾事故报告方式和内容。
按时间顺序分为首报、续报、总结报三个环节。
首报:包括起火时间,发生火灾单位及地址,力量调派和到场力量情况,到场时间等要素。
续报:包括增援力量,人员伤亡、失联及被困情况,应急联动单位及力量,起火部位、物质及存放物品,建筑类型、层数及毗邻情况,火势蔓延及火场态势,力量部署情况及主要措施等要素。
总结报:包括火灾基本情况,扑灭时间,过火面积,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单位建筑情况等要素。
4. 响应终止。
火灾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由现场最高负责人适时发布结束响应工作,恢复正常工作。
5. 信息发布。
突发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危害、损失等有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发布。对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数字公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一般性火灾事故,应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发布,对影响重大的火灾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6. 舆情管控。
属地公安部门负责对现场群众随意拍照、录像等行为进行管控;县委宣传部负责及时掌握网络上相关舆情动态,做好正确引导或管控措施,遇到重大网络消防救援舆情,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企事业消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扎实做好全县火灾防控区域联防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镇、企事业消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保证经费、人员、装备,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保证队伍24小时值班制度,能够及时处置火灾事故,特别是遇到联营火灾及恶劣天气要坚决确保随时出警,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三)加强消防力量建设。目前已完成组建专职消防队的镇,要协助附近镇,一旦发生火灾就近调派消防车辆第一时间扑救,确保火灾扑救及时、有效。未组建专职消防队的镇,要加快步伐组建专职消防队,鼓励政企联合建队、相邻镇共同出资建队。
附件:1. 消防水源设置要求
2. 现有可供消防车加水的农村饮水工程联系表
附件1
消防水源设置要求
一、井水等地下水源可作为消防水源。
二、井水作为消防水源向消防给水系统直接供水时,其最不利水位应满足水泵吸水要求,其最小出流量和水泵扬程应满足消防要求,且当需要两路消防供水时,水井不应少于两眼,每眼井的深井泵的供电均应采用一级供电负荷。
三、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乡规模和工业项目的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和经济合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宜为90%—97%。但村镇的室外消防给水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可根据当地水源情况适当降低。
四、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五、当天然水源等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m;
2. 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六、天然水源消防车取水口的设置位置和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中有关地表水取水的规定,且取水头部宜设置格栅,其栅条间距不宜小于50mm,也可采用过滤管。
七、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附件2
序号 |
镇 |
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八面城镇 |
三合村 |
郭毅 |
13464119113 |
2 |
八面城镇 |
公祥村 |
张继宇 |
15944457357 |
3 |
八面城镇 |
赵家村 |
吴民 |
15042091629 |
4 |
八面城镇 |
前王村 |
薛俊江 |
15841037238 |
5 |
八面城镇 |
民主村 |
宁显才 |
13841093839 |
6 |
八面城镇 |
徐家村 |
刘山 |
15042051558 |
7 |
八面城镇 |
老房村 |
朱海涛 |
13898582219 |
8 |
朝阳镇 |
八里村 |
主任 |
13470157273 |
9 |
东嘎镇 |
东嘎村 |
张永飞 |
13591003634 |
10 |
东嘎镇 |
南岭村 |
于晨 |
15898080812 |
11 |
前双井镇 |
于海村 |
刘鹏飞 |
13591061139 |
12 |
前双井镇 |
张家店村 |
张立学 |
18341018858 |
13 |
曲家店镇 |
嘎甲村 |
王少波 |
15542078999 |
14 |
曲家店镇 |
护山村 |
刘军 |
15214229968 |
15 |
曲家店镇 |
厂子村 |
全柏 |
15042014717 |
16 |
老四平镇 |
乔家村 |
李书记 |
15241027679 |
17 |
老四平镇 |
丰产村 |
霍主任 |
15981501166 |
18 |
大四家子镇 |
眼井村西侧20 |
佟振宇 |
13470105648 |
现有可供消防车加水的农村饮水工程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