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决算公开

来源: 时间:2019-08-02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制定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工作制定,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目录;负责审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方式;负责评审专家库的建立、管理与使用;负责代理机构名录库的建立、管理与使用;负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窗口服务工作的考核;受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并协调处理;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单位决算共1家。

  第二部分 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决算公开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当年收入合计61.80万元,比2017年收入同比减少0.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61.8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61.80万元。

  2018年当年总支出61.80万元,比2017年支出同比减少0.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包括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74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06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1.8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74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9.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万元;项目支出32.20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8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万元,降幅为70%,主要原因在于上年度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运行经费支出61.80万元,比上年减少0.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