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昌图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昌图县财政局 时间:2021-09-30

  2020年昌图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从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八)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图县司法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0家。

  第二部分 昌图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收入总计1059.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59.0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9.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 0 收入。

  3.事业收入0 万元,主要是0 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主要是0 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 0 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是0 收入。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41.75万元,增长71.56 %,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人员收编垂管,增加考入调入人员。

  (二)支出总计1059.0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06.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18.3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8.39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2.项目支出 52.2万元,主要包括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制建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 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41.75万元,增长71.56 %,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人员收编垂管,增加考入调入人员开支。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 元。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05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87     万元,项目支出52.2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1.75万元,增长71.56 %,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人员收编垂管,增加考入、调入人员开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059.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784.26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3.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0 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2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同。主要是节约开支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及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本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8万元,总计三公经费支出3.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节约开支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日常公用经费6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82万元,增长35 %,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人员垂管,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4.1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司法局部门共有车辆23 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涉及资金 52.2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 %,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 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司法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