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昌图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来源:昌图县财政局 时间:2022-11-20

  2021年昌图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章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团组织、民办非法企业单位。

  (三)负责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扶贫帮困经常性捐赠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县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养)老院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化养老工作。

  (四)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指导和推动城乡的社区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和街、楼门牌的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县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七)制定民政事业费计划,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此项待争取);管理本级社会福利资金。

  (八)负责全县老龄工作、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25人,遗属3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主要包括:昌图县民政局机关,行政单位1个

  1.办公室。负责机关事务、考评、信访、综合文秘、档案管理、考勤、纪律、后勤保障等管理工作。

  2.区划地名股。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和街、楼门牌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县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3.基层政权股。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指导和推动城乡的社区建设。

  4.社会救助股。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扶贫帮困经常性捐赠等社会互助活动,承担县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养)老院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化养老工作。

  5.计划财务股。负责协助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财务预算、决算工作,协助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和协助审计和组织内审及财务检查工作。

  6.社会事务股。负责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审批工作。包括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福彩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工作,户籍范围内儿童的收养工作。主要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收养和解除收养。负责全县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认定审批发放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墓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赋予民政部门的权力对昌图县范围内殡葬领域服务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管;对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工作,对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审批的准备工作;对违反上诉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根据相应处罚规定进行查处;对殡葬领域上访百姓和投诉案件进行接待、解答、处理。

  7.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股。负责全县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章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团组织、民办非法企业单位。

  8.政工股。负责党务、政法、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第二部分 昌图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22840.5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840.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29.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1.4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主要是 0收入。

  3.事业收入 0万元,主要是 0收入。

  4.经营收入 0万元,主要是  0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主要是 0  收入。

  6.其他收入   0万元,主要是  0 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 0  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是  0 收入。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1382.16 万元,增长1466.15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本年拨款增加,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在我局核算。

  (二)支出总计 22840.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74.6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1.7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3.53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2.项目支出  21854.44 万元,主要包括   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  0 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 0 万元,主要包括  0   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  0  等业务支出。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1382.16  万元,增长1466.15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本年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在我局核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  0 元,增长(降低) 0   %,主要原因:是无。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284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4.61万元,项目支出 22665.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382.16 万元,增长1466.15 %,主要原因:是是项目资金本年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在我局核算。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2840.54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29.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农林水支出 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811.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3.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15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  无 等,参加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镜)费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是无。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用于  无  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0  批次, 0  人。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 0 万元,主要是  无 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主要用于  无  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减少(增加) 0 万元,主要是   无    等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5 万元,主要用于各股室下乡用车的燃油费和车辆老化修车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 万元,主要原因是油价上调和车辆老化修车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4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3.56 万元,增长 1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修车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县民政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图县民政局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讯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2个,涉及资金6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1年昌图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