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

来源:昌图县财政局 时间:2022-11-20

  2021年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一)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内设机构。

  主要包括: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群团、文秘、后勤、信访、信息宣传、人社保障、财务资金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离退休干部、综合性等工作。

  2、财会室。负责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计划,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按照规定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对单位资产进行登记。

  3、森林防火指挥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全县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协助领导组织、指挥扑救等。

  4、造林绿化。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做好生态功能稳步提升,负责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确保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负责做好全县退耕还林工程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耕还林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县有关退耕还林政策。负责编制全县退耕还林工程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年度作业设计。负责组织退耕还林县级核查验收工作,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兑现。

  负责指导各镇、场退耕还林工作,并负责与省、市退耕还林主管部门业务联系和衔接。负责全县退耕还林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资源管理。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督行政执法,编制全县采伐限额,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组织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野生动物宣传救助,湿地公园管理和建设,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负责护理员管理工作,负责森林保险承办、负责林权证初审。

  6、行政审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事项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采伐证、检疫证、种苗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

  7、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林业法制工作,承担全县林业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相关工作。承担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局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林业政策法规咨询解释及林业上访受理工作,完成局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沙漠化治理。负责全县沙漠化防治、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荒漠化、沙化、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生态工程,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第二部分 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765.0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765.03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65.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

  3.事业收入0 万元。

  4.经营收入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01万元,(降低)0.91 %,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转出,基本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765.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9.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1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4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

  2.项目支出575.76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01万元,(降低)0.91 %,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转出,基本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76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7万元,项目支出575.7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7.01万元,(降低)0.91 %,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转出,基本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8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00 %。

  (二)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765.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756.9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6.2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2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镜)费比(上年)增减0万元,比当年年初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是无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比当年年初预算减少0.04万元,主要是无公务接待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比当年年初预算增减0万元,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等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车辆维修、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 辆。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42万元,比上年增加1.91万元,主要是检查业务量大,公车维护及用油费用增加等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日常公用经费5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97万元,增长42.54%,主要是检查业务量大,办公费,公车维护及用油费用增加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共有车辆     12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讯用车2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 %,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1年昌图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