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Changt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昌图县财政局 时间:2023-01-06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度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度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3年度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3年度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2023年度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第一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放管结合、服务为先、管理优化、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

  (二)负责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县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中各类突发、特殊事件及强制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组织处置工作。

  (六)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规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七)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筑,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影响城市规划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占用人行道设置报刊亭、电话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临街建筑物外部装饰装修及各类建筑物外部拆改的审批;依法对城区内露天商品流通市场进行日常管理。

  (十二)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防护措施运输、装卸粉尘物质,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造成城市大气污染,向城市水体排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造成水体污染,以及商业和娱乐等社会生活澡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人口集中区喷洒农药空气污染、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拒不停止建设施工和作业大气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无照经营或者超出营业执照核准地点和经营范围以及随意摆摊设点经营,以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十六)负责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七)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城市管理专项活动;负责受理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八)负责编制数字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罚城市管理问题。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无。

  第二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支预算的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入1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8万元,增幅9.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长和调整公用经费预算。

  (二)支出情况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支出115.9万元,基本支出9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8万元,增幅9.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长和调整公用经费预算。

  二、关于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幅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0.04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幅0%,主要原因是预算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幅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幅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47万元,比2022年减少2.05万元,降幅15.16%,,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数量为0台。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年初预算0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2个,涉及金额19.5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债务类支出0万元。

  (六)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扶贫资金支出0万元。

  (七)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表

  (见附表)

  附件:2023年昌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