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管理方式改变、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废止)。凡宣布失效(废止)的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昌图县政府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10件)
附件2:昌图县政府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1件)
(此件公开发布)
昌图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昌图县政府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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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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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图县植树造林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昌政发〔2018〕2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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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公路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8〕26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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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林间地种植管理办法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8〕27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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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8〕64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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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标人约谈承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8〕66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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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8〕71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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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8〕88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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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图县房屋征收改造异地安置房源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9〕64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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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昌图县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9〕42号 |
超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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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标人约谈承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昌政办发〔2019〕43号 |
超过有效期 |
附件2
昌图县政府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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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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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昌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图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法的通知》 |
昌政发〔2010〕23号 |
废止 |
昌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