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昌图县医保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 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1.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组织制定并落实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动健全政府系统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2)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支持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政府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3)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本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1)落实本地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2)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4.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1)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
(3)支持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
5.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时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
(2)支持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本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普法责任主体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6.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进机制。
(1)按照省、市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验收、督察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闭环责任体系。
(2)统筹研究本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昌图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