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昌图县司法局对昌图县医疗保障中心进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
经依法审查,确认昌图县医疗保障中心受昌图县医疗保障局委托,以昌图县医疗保障局的名义开展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性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并实施对违反医疗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执法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
办公地址:昌图县政务服务中心西附楼3楼
办公电话:024-79590063
现予以公告
昌图县司法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