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1.享受对象:我市域内高校困难毕业生。
2.申请条件: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烈士子女高校毕业生、孤儿(含实事无人抚养儿童)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1200元/人。
4.办理要件: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资格证明复印件、学校、本人承诺书(证明材料真实性)、毕业生申请补贴所需的身份类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借记卡银行账户复印件、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申请表等。
5.申领办法:困难学生本人在辽宁政务服务网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学校端辽宁政务服务网初审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大学生服务科)中心端复审通过--请款补贴发放。
6.咨询电话:
铁岭市人力中心大学生服务科
024-7268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