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铁岭市免费类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实行)》(铁市人社函【2021】25号)的通知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
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脱贫家庭子女;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脱贫劳动力。
二、培训专业
焊工、母婴护理、老人陪护、小儿推拿、康复护理、剪纸、包装、
电商、雕刻。
三、培训内容
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消防安
全、卫生健康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
四、培训流程
1、备案
培训开班前,培训机构提前5个工作日向昌图县人力资源和劳动
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服务中心)报备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职业培训开班申请报备表》
(2)《培训班学员花名册》(班型一般不少于30人且不超过50
人);
(3)《班次培训计划基本情况表》(附授课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培训计划要将职业道德、消防安全等纳入培训课时,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人员授课,不少于2课时;课程表中要将午休时间标注明确,便于管理部门抽查;确定的教材封面复印件、教学计划一并提交);
(4)《职业培训学员登记表》(参训学员就业创业登记证以及其他身份类别证明复印件)。
2、制作和领取培训券
就业服务中心在培训机构备案成功后制作培训券,学员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中的职业培训券模块领取培训券,开班前未领取到培训券的学员可联系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部门确认自己是否可以接受培训。学员在参训期间需要在职业培训券模块中进行早晚签到和签退。
3、日常监管
培训机构原则上使用正版教材,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培训,理
论课与实操课的培训课时一般按照3:7的比例安排,每课时45分钟,重点加强学员的操作技能训练,每节课开课时需要在钉钉课堂APP上同步直播。每个培训班每日要填写培训日志,参加培训学员的出勤率不得少于80%。培训机构要强化各班次的内部管理,做好培训过程记录,建立健全详细的考勤制度,并留存相关培训视频资料,做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未按照原计划组织培训,或者申报培训的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提前1天上报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情况采取现场抽查(暗访)、电话调查、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综合情况作为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拨付培训补贴资金的重要条件。
(1)开班监管:开班当天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培训班学员花名
册》核实参训学员身份。
(2)学员出勤情况监管:参训学员上午上课前,下午下课后需
要进行签到签退,参训学员出勤率低于80%的不允许参加结业考试。
(3)授课情况监管:授课教师每日的培训日志与教学计划一致,
其中包括①授课地点;②授课时间;③授课内容;④参训学员人数、缺课人员姓名及缺课原因;⑤授课教师签字。
(4)影视资料要求:培训学校需将钉钉课堂APP内所有直播授课视频全部导出并存放至光盘或U盘内报送报送至就业服务中心。
(5)抽查管理:就业服务中心抽查不少于3次,主要查看参训学员身份、出勤情况及上课情况,并填写《职业培训监督管理表》(由抽查人员即时填写,授课教师当场签字),检查人员可要求培训机构随时导出考勤数据,随时进行网络视频,电话抽查等。
(6)抽查情况问题处理:抽查学员身份、教师身份不符及上课不认真、未按教学计划上课及存在与报备材料事实不符等,培训机构应按就业服务中心要求立即做出整改,整改合格后可继续开展培训,并延期结业。抽查班级出勤率低于80%以下的,按实际出勤率确定参加结业考试人员名单。培训机构不按要求整改的,取消本次培训班次。
4、培训结业
培训班按时完成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应及时向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结业考试书面申请。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留存影视资料、出勤记录等材料。达到要求后,培训机构方可组织结业考试。就业服务中心要对结业考试进行现场监督,结业考试后就业分中心填写《结业考试申报表》。
5、考核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进行技能鉴定,经技能鉴定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结束培训机构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花名册》(附鉴定中心出具的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单)和《职业培训考试报告》。
6、补贴申领
(1)申请:学员取得鉴定合格证书后,申请补贴资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职业培训监督管理表》;
②《结业考试申报表》;
③《职业培训考核报告》;
④《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花名册》;
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审核表》;
⑥《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
⑦培训视频资料(光盘或u盘均可);
⑧免费类培训补贴的申请报告(以正式文本报送)。
(2)审核:就业服务中心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辽宁职业鉴定中心网站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进行审核。
7、公示
审核通过后,就业服务中心向社会公示培训机构名称、补贴人员名单(含隐藏或遮挡部分数字的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证书编号及核发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发放补贴
公示无异议的,经县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就业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后的材料统一报市级管理部门,审核汇总通过后报市级财政部门复核,按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职责
就业服务中心:
1、审核培训机构上报备案材料;
2、培训过程监管:开班当天按照《培训班学员花名册》核实参训学员身份;
3、每个班期抽查不少于3次,主要查看参训学员身份、出缺勤情况及上课情况,并填写《职业培训监督管理表》(由抽查人员即时填写,授课教师当场签字),检查人员可要求培训机构随时导出考勤数据,随时进行网络视频、电话抽查等;
4、审核留存影视资料、出勤记录等材料;
5、抽查实际教学情况和学员出勤情况;
6、对结业考试进行现场监督,结业考试后填写《结业考试申报表》;
7、向社会公示;
8、补贴资金申领及发放。
培训机构:
1、学员报名及收取学员材料,要求参训学员上午上课前、下午下课后进行早晚签到,参训学员出勤率低于80%的不允许参加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后将考勤数据导出,上报至就业服务中心。
2、授课教师每日的培训日志与教学计划一致,其中内容包括:①授课地点;②授课时间;③授课内容;④参训学员人数、缺课人姓名及缺课原因;⑤授课教师签字。
3、培训学校需将钉钉课堂APP内所有直播授课视频全部导出并存放至光盘或U盘内报送至就业服务中心。
4、培训班按时完成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应及时向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结业考试书面申请。达到要求后,培训机构方可组织结业考试。鉴定合格后培训机构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花名册》(附鉴定中心出具的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单)和《职业培训考核报告》。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结业考试合格的学员进行技能鉴定,经技能鉴定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培训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举措,帮助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2、加强培训监管,提高培训质量。
(1)严格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人员身份鉴别。
(2)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要建立学员实名制信息台账。
(3)严格实行开班备案管理,培训机构要在开班前一个月进行开班备案。
(4)严格实行检查管理,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监管。
(5)严格实行评价管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严格执行相关鉴定标准并对参加考试的学员进行信息审核。
3、保证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昌图县人力资源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58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