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昌图县私设 “景点”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昌图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昌图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
(三)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
(四)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
(五)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
(七)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昌图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期已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为进一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现广泛征集私设“景点”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我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电话:024-75820684
昌图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昌图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