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机关:昌图县水利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水罚决字2024第2号
处罚对象:张某某
违法事实: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8日,张某某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泉头镇石虎子村红山河河道范围内机械施工,涉嫌非法采砂约156立方米,出售128立方米,现场查扣28立方米。影响了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
处罚结果:
1、
立即停止采砂行为。
2、
没收非法所得3840元。
3、对你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河道内非法采砂的行为处以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