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昌图县
第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11号
题 目:关于禁止在校园周边销售盲盒和儿童果味唇膏的提案 |
承办单位: |
|
内 容: |
|
近期发现我县各中小学校园周边商铺有销售各类“盲盒”和销售儿童果味唇膏的情况。依据《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的规定,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儿童销售盲盒;8周岁以上未成年儿童需在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对其进行销售。“儿童果味唇膏”属于化妆品系列,在校园周边也是可以正常销售的,但要注意是否是“三无”产品,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及台账,特别是针对孩子的化妆品,一定要确保安全。 产品类似照片: 措施: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商铺进行全面排查。 建议: 1、要求商铺禁止对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8岁以上儿童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购买,建议建立盲盒销售台账; 2、对校园周边商铺内“果味唇膏”,要严格按照化妆品条例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严肃处理。 3、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联名提案人:于X、杜X |
提 案 人: 于X 工作单位:昌图县XXXX 电 话:133XXXXX117 |
昌市监函【2023】2号
对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于X、杜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校园周边销售盲盒和儿童果味唇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此问题,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局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清理整治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和果味唇膏”的专项行动动员会,部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自2024年2月22日起,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基层所多次开展“清理整治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和果味唇膏”的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对中小学周边商铺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是否依法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盲盒经营者是否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经营的盲盒内商品是否属于侵权假冒、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商品、是否销售时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销售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果味唇膏”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我局执法人员还通过向经营者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宣讲《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学校周边商户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和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果味唇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自2024年1月22日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9人次、共检查82户,在专项行动中未发现学校周边商户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通过我局多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增强社会群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免受伪劣产品伤害提供了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禁烟的法制宣传,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对全县范围内校园周边的销售盲盒和“果味唇膏”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持续跟进,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筑牢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绿色屏障。
昌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同意公开)